懷孕後,老公嫌我太胖,每天只給十塊錢。 第一世,我餓得實在受不了,偷拿他五十塊錢去吃麪。 面還沒喫完,我就被警察帶走了。 周敘川冷冷看着戴上手銬的我: “爲了口喫的,你連偷竊都學會了?。” 監獄裏,我被逼着喫餿飯,導致流產大出血,活活疼死。 第二世,我再餓也不敢碰他一分錢,只吃祕書送來的水煮菜。 半個月後,我因長期營養不良暈倒,孩子也沒保住。 病牀上,周敘川拿着一沓奢侈品賬單。 憤怒地質問我: “你有錢買包,爲甚麼不肯給孩子喫頓好的?” 再睜眼,看着五十塊現金,我氣得兩眼發黑。 偷五十塊錢要死,不偷錢也要死。 我不過想喫頓飽飯,到底犯了甚麼天條?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