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傅庭深地下戀六年,我們在律所裝了六年的死對頭。 他說辦公室戀情影響公平,我便配合他避嫌。 他當衆刪掉我的項目署名,將我熬夜做的案卷推給別人。 “她還不夠格。” 我質問,他便淡淡一句: “有意見,可以辭職。” 同事笑我們八字不合,我也跟着笑。 直到我打贏那場併購案,律所設宴慶功。 有人聊起剛回國的沈星語: “傅律師親自接機,還把身邊的位置留給她,真夠上心。” 另一人接話: “人家是小師妹,跟咱們能一樣?” 我攥緊酒杯,沒吭聲。 席間,我被客戶灌得胃痛,隔着人羣向他求助。 他卻替沈星語接過酒杯: “她胃不好,我替她喝。” 有人起鬨: “今天這麼體貼,不怕大家誤會你在追沈小姐?” 他低頭看她: “我單身,她未婚,怕甚麼誤會。” 我衝進洗手間,吐得眼眶通紅。 門外,同事壓低聲音: “原來傅律師也會心疼人,我還以爲他對誰都像對你那麼狠。” 我扶着洗手檯,看了自己很久,竟有些陌生。 這些年,我替他的每一次傷害找好理由,卻沒有一次,替自己說過疼。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