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爆火的第一天,城管就把我的攤位圍了。 他們說我污染環境、影響市容。 想繼續擺攤,先交衛生費、安保費和空氣治理費。 可笑的是,三年前文旅局還求着我留下, 說我是帶動本地經濟的第一塊招牌。 我是土生土長的青石鎮人, 景區剛開發時,遊客看完山水就走,村裏的年輕人只能外出打工。 我拿積蓄買了輛二手餐車,第一個在山腳擺起臭豆腐攤。 那時候一天賣不出幾份,村裏人也笑我: “守着這片荒地,能掙幾個錢?” 我不服,天天研究菜單、拍視頻,還主動給遊客畫路線。 後來一條山頂日落配不燒心臭豆腐的視頻火了。 看見有了人氣,我又挨家挨戶勸鄉親: “別去外地打工了,先試一個月。” “攤位我幫你找,食材我幫你聯繫,賠了算我的。” 短短兩年,原本冷清的山口變成了旅遊打卡地。 結果景區一火,規矩全變了。 “你這個臭豆腐攤污染環境,得多交8萬。” 我問:“當初求我來的時候,怎麼不說污染?” 她笑了:“當初是扶持,現在是規範。” 我沒有再說話,只在羣裏通知: “從今天起,停業。”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