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征戰北境六年,歸來那日,身側多了個異族少女。 他當着滿府親眷的面,宣佈少女也是他名正言順的妻子,理應有平妻之位。 母親氣得發抖,一掌摑在他臉上。 他身側親衛拔劍那一刻,我撲過去擋在母親身前,刀鋒貫穿了我的左肩。 血濺在那少女臉上,她尖叫着後退,一步踩空暈了過去。 當夜,夫君便聯合三司上書彈劾沈家,通敵叛國。 判決下來,沈家滿門抄斬,七日後行刑。 第二天,他把我按在少女榻前,說出口的話涼薄淡漠。 “彌晚受了驚,需以心頭血入藥安神溫養。” “只要你乖乖放血,我就去御前爲你家平反。” 夏彌晚嬌弱地縮在謝淵懷裏,額角帶着輕微的紅腫。 我垂眼看着自己還在不斷滲血的劍傷,沉默不語。 丈夫面色微沉,以爲我不願,扔出一張寫滿證據的信紙。 “你放一碗血我救一個人,放滿七天,我去御前爲沈家平反。” 我看着的信紙,顫抖着撿起他丟在地上的匕首。 我等了六年,等來的是一把要我放血的匕首; 我護住的家人,在他眼裏不如她一塊紅痕。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