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三年,我從設計院最被看好的新人,活成了張家的免費保姆。 張啓明升市場總監那晚,我在酒店衛生間,撞見他和助理衣衫不整。 她身上套的,是我上週剛給他買的那件灰羊絨開衫,他一次都沒穿過。 滿桌人替他圓場,說男人嘛,逢場作戲,爲了孩子,忍忍。 我沒哭沒鬧,照舊給他做飯、給他媽擦身子、熨他的襯衫。 暗地裏,我備份了他三年的出軌證據、八十七萬轉賬記錄,還有他公司另一本見不得光的賬。 法庭上,他的律師說我十三年沒工作,養不起孩子。 是那些我做了十三年、沒拿過一分錢的賬,和我自己籤的合同,替我甩了他耳光。 他因職務侵佔被銬走那天,我盤下了自己的設計工作室。 後來他隔着鐵窗求我復婚,我讓律師把他的信,原封不動退了回去。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