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月初給女兒發生活費的那天,我第一件事,就是去銀行註銷女兒的銀行卡。 前世,我每個月往裏面打錢。 生活費、學費、興趣班、醫療費、生日紅包、教育基金,一筆不落。 可我病死前才知道,女兒穿舊校服,欠午餐費,近視半年沒配眼鏡,連三百八十塊的競賽報名費都交不起。 她恨我。 她說:“你說愛我,可爲甚麼我的卡里永遠沒錢?” 我到死才明白,不是我沒給。 是丈夫拿着那張卡,把錢轉去養了外面的女人和私生子。 這一世,我註銷舊卡,解除所有快捷支付,取消他手機號綁定,重新給女兒開了託管賬戶。 當晚,他果然打來電話,語氣不耐: “這個月寧寧的生活費怎麼還沒到賬?” 我看着女兒新賬戶的入賬提醒,笑了。 “急甚麼?” “錢已經到她手裏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