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閻王助理,卻在人間鬼屋當NPC。 因爲判亡魂善惡總出錯,功德有缺,投不了人胎。 於是罰來站場子觀人間冷暖。 別人四個時辰換班,我兩班倒,還要被遊客潑水、薅頭髮、喊退票。 閻王每季來信,說我超度流程違規,再扣三百功德。 一個月只發三十枚冥幣,管一頓冷香灰。 我又累又不敢喊冤,畢竟業務差,怪誰。 和我一同淹死的閨蜜,上個月卻功德大圓滿,直接位列仙班。 直到巡查使者翻開我的卷宗,將其甩在地上: “你審判了三千個亡魂,無一合格!” 我拿出來一看,整個人都呆住了。 第一個亡魂,備註是驚天大盜,我判他下輩子雙手盡廢。 可細則描述此人生前只是偷了個西瓜。 第一千個,備註是採花賊,我判他穿越古代當太監。 細則描述裏此人生前竟是開花店的。 最後一個,備註裏寫他殺生過萬,我直接將他判入十八層地獄。 而細則裏他生前不過是踩死一窩螞蟻。 我兩眼發黑,手裏的招魂幡“啪嗒”一聲掉在地上。 我從未見過這卷宗,判案時只能看到亡魂頭頂的備註。 可關鍵是。 這備註不是我寫的啊!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