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老婆林晚晴捐完一顆腎的第二天,我被岳母從病牀上拽了下來。 麻藥剛退,我虛弱得連眼睛都睜不開。 腹部二十多厘米的切口一抽一抽地疼,稍微動一下,冷汗便順着額頭往下淌。 岳母王桂芬卻一把掀開我的被子,將一套紅色禮賓服砸在我臉上。 “別裝死,趕緊起來。” “我兒子耀祖後天訂婚,酒店那邊缺個端茶倒酒的人,你正好頂上。” 我撐住牀欄,試了兩次都沒能坐起來。 “醫生說我至少要臥牀五天。” “我現在連路都走不了。” 岳母抓住我的手腕,用力往牀邊一拖。 我的腹部猛地撞上護欄,剛縫好的傷口像被人生生撕開。 紗布下很快滲出一片暗紅。 我疼得蜷縮起來,她卻嫌棄地鬆開手。 “一個大男人割塊肉,搞得跟坐月子似的。” “你給晚晴捐腎是應該的,別擺出一副救命恩人的嘴臉。” “進了林家八年,總算派上點用場,你還真把自己當功臣了?” 值班護士聽見動靜,快步衝進來。 她看到我傷口滲血,臉色頓時變了。 “病人剛做完供腎切除,不能下牀!” “誰讓你們碰他的?” 岳母翻了個白眼。 “我是他岳母,我使喚自己家女婿,關你甚麼事?”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