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歲那年,爸媽把我丟在姑姑家寄宿,說去外地打工掙錢。 我以爲他們是沒辦法。 父親說,出租屋又潮又擠,連張多餘的牀都沒有。 母親說,工廠管得嚴,小孩去了沒人照顧,只會跟着受罪。 於是我在姑姑家住了十二年。 睡過陽臺,睡過雜物間,喫過表弟剩下的飯,也學會了在姑姑罵我“拖油瓶”時低頭洗碗。 高考完那天,我拿着攢了很久的車票,偷偷去了他們所在的城市。 我想告訴他們,我高考考了714分。 可我站在小區門口等到天黑,終於看見爸媽從一輛車上下來。 母親挽着父親,妝容精緻。 他們身邊還跟着一個穿私立校服的小男孩,抱着我媽的胳膊撒嬌: “媽媽,今晚我想喫你做的糖醋排骨。” 我站在路燈下,忽然想起自己十八歲生日那天. 姑姑把一碗冷掉的剩飯推給我,說:“你爸媽都不要你,還挑甚麼?” 手機裏那張714分的截圖,突然沒了發出去的必要。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