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就知道,我是媽媽再婚帶來的拖油瓶。 妹妹纔是媽媽和繼父的親生女兒。 媽媽時常叮囑我。 “小昭,媽帶你改嫁不容易。你爸能給口飯喫就是天大的恩情,你得夾着尾巴做人,凡事讓着妹妹。” 爲了這句恩情,我像個奴才一樣,在這個家活了二十年。 妹妹闖禍,我是跪下認錯的替罪羊。 妹妹生氣,我是出氣筒。 繼父說家裏供不起兩個大學生,我偷偷撕了錄取通知書進廠打工,工資全打給妹妹買名牌,讀藝術。 我不敢有一句怨言。 因爲我是個拖油瓶,我怕我一鬧,媽在這個家就沒法做人。 直到上週,妹妹談了個門第很高的未婚夫。 飯桌上,繼父破天荒的給我倒了杯酒: “男方嫌你學歷低丟人。你今晚就搬出去,對外說是遠房親戚,當報答我養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