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婚第五年,裴硯臣將一紙血契推到我面前。 窗外暮雪無聲,銅爐裏的藥煎得正沸。那張薄薄的紙壓在鎮尺下,邊角蓋着太醫院的朱印。 契書寫得清楚。 取我三寸脊髓,換給我的雙生姐姐謝明珠。 我若僥倖活下來,可能終身畏寒、雙腿失力;若運氣不好,便會血崩死在換髓臺上。 裴硯臣卻只將筆遞給我。 “風險沒有你想得那麼重。” 我看着他的手。 十年前,就是這雙手將我從燃燒的藥閣裏抱出來;五年前,也是這雙手握着我的手,一筆一畫教我寫下自己的名字。 那時我喉脈盡毀,說不出完整的話。 所有人都替我作主。 只有裴硯臣告訴我: “無憂,不願意的事便搖頭。” “哪怕逼你的人是你的父母,是你的夫君,你也有資格說不。” 如今,教會我拒絕的人坐在對面,等着我親手簽下一份可能送命的血契。 我壓住發疼的喉嚨,艱難開口: “如果......我不願意呢?” 裴硯臣握着筆的手停住。 他的眼神有一瞬複雜,隨即被冷靜覆蓋。 “明珠的寒髓症撐不過這個冬天。” “你們是雙生姐妹,血脈最爲相近。換髓之後,你只是傷些元氣,她卻能活命。”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