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議親時,他提出每個月給他弟五千塊錢生活費。 “當初是我弟放棄了讀書,我纔有了今天。” “結婚後我弟就是你弟,咱們不能忘恩負義。” “如今他辭職備考,我不能眼睜睜看着他餓肚子。” 我以爲自己聽錯了。 準婆婆接過話茬: “當初嘉凱成績那麼好,要不是爲了供嘉耀上學,也不至於被耽誤。” “你們日子過得好,不能丟下弟弟不管。” 我清了清嗓子: “他好手好腳的,憑甚麼讓我養他?” 準婆婆惱了: “你一年掙上百萬,怎麼這麼摳門?” “將來嘉凱考公上岸,肯定忘不了你這個嫂子的恩情,一家人互相幫助怎麼了?” 我沉下臉: “我現在懷孕了,我的錢將來都是用來養我孩子的。” “誰的孩子誰養。” “我都打聽了,你肚子裏是個女孩,將來遲早要嫁人,家產便宜了別人不如留給嘉凱。” 婆婆理直氣壯: “你要是不同意,這門親事我看也沒必要了。” “到時候你孩子生下來沒有爸爸,且等着被嘲笑吧。” 想變着法兒喫絕戶? 我摸了摸肚子,笑了。 去父留子,也不是不可以。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