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沈兩家鬥了二十年,祠堂裏供着彼此的血債。 我卻揹着全家,和霍家少帥霍錚偷偷好了三年。 他翻牆給我送糖炒栗子,我在教堂告解室給他寫情書。 他說等仗打完,就抬八抬大轎去沈家挨槍子。 後來,商會白會長的千金白曼卿回國了。 那是霍錚的青梅,當年她出國,他追着輪船跑了半條碼頭。 白家放話,誰娶白曼卿,三百萬軍餉做陪嫁。 霍督軍當天就上門提了親。 霍錚翻牆來找我,煙抽了半包。 “逢場作戲,等我。” 訂婚宴那天,霍督軍特意給我爹下了帖子。 白曼卿當着滿堂賓客,拆開一沓信。 “沈小姐的情書,比戲文還酸呢。” 那沓信,我只給過霍錚一個人。 她一封封念,我爹的臉一寸寸青下去。 有人起鬨。 “少帥,沈家女兒倒貼你三年,動沒動過心?” 霍錚晃着酒杯,看都沒看我。 “沈家的種,玩玩罷了。” 我爹一巴掌把我扇倒在地,當場要登報斷絕父女關係。 白曼卿把最後一封信丟進炭盆。 “他的白月光是我,你不過是個解悶的替身。” 滿堂鬨笑裏,我捂着臉,只覺得可惜。 這張臉再像,也終究不是被他親爹沉進江裏的那個人。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