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我車禍失明,被沈硯洲從火裏拽出來。 二十三歲,他笑着說:“報恩吧,以身相許。”我點頭,嫁了。 婚後三年,他從不碰我,話也少。 我想,救命恩人嘛,不圖愛,守着就行。 每天五點起牀做飯,手指燙出水泡,他眼皮都沒抬過。 我全忍了。 直到眼角膜移植成功,拆紗布那天,我看見了光。 也看見了他書房牆上掛滿的素描:上百張,是同一個女人。 眉眼像我,但不是我。因爲她沒有我臉上那道車禍留下的疤。 畫框右下角寫着:許知秋。 我的親姐姐。 沈硯洲推門進來,把畫收進抽屜,語氣平靜: “既然你看到了,那我直說。我愛了知秋十年。” “娶你,是因爲你像她。她看不上我,但我想離她近一點,娶你最方便。” “知意,別怨她。要怨,就怨我。” 我心痛的哭了一晚,第二天,我回了媽家。 三天後,我媽家失火。發現時,人已經出不去了。 沈硯洲卻突然衝進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