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是爸媽收養的。 他偷偷去見親生母親那天,求我替他瞞住爸媽。 “姐姐,求求你,我不跟她走,我只是想問問,她當年爲甚麼不要我了。” “問清楚我就回來,我繼續給你當小跟班!” 我心軟,答應了。 爸媽打電話回來時,我撒謊說他去了同學家。 可弟弟再也沒有回家。 爸媽不信,找了他整整十年。 十年後,警方搗毀一個專門冒充親人、誘騙未成年人的團伙,在一本發黴的賬冊上找到了弟弟的名字。 賬冊後面只有一行字。 不聽話,轉運途中處理。 原來他失蹤的第一晚,就已經死了。 爸爸看完卷宗後突發腦梗,再也沒有醒來。 媽媽抱着弟弟小時候穿過的毛衣,吞下了整瓶安眠藥。 再睜眼,我回到了二十二年前。 十一歲的弟弟揹着書包站在門口,手裏攥着一張去臨市的車票。 他小聲求我: “姐,別告訴爸媽。” “我見完她就回來。” 我撲過去,搶過車票,撕得粉碎。 “姜硯,你哪裏都不許去。”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