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婚姻調解的第六年,我接到一筆二十萬的委託。 客戶不要賠償,只要第三者當衆承諾,永遠離開她丈夫。 爲了還房貸我答應了,還請了未婚夫做法律顧問。 客戶以保護隱私爲由,一直拒絕提供男方信息。 直到調解當天,客戶把結婚證推到桌上。 而照片裏的男人,正坐在我身邊。 我以爲她弄錯了,身後的同事卻默契地關上門。 替我籌備婚禮的助理,把一份《過錯承認協議》摔在我面前。 “簽了吧,意晚姐已經很仁慈了,沒讓我們開直播。” 江意晚戲謔地拿出手機,播放了一段錄音。 是我上週安慰她的話。 “靠隱瞞得來的感情,不值得留戀。” “您放心,我會讓她認清自己的位置。” 季北辰站起身,走到長桌對面攬住江意晚,語氣冰冷: “二十年前你媽插足意晚的家庭,還仗着懷孕逼着她母親跳樓自殺。” “既然你媽是第三者,你作爲女兒,應該也不介意自己當一回吧。” 原來,這六年的相濡以沫,只是他們爲報復編織的牢籠。 我垂下眼,給一份匿名文件設置成定時發送。 真正該爲那場悲劇償還代價的人,現在就坐在我面前!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