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家村最後一個被推下聚寶井的長女。 井裏住着水神,規矩是祭品沉底之前,能在井壁上替家裏刻三個心願。 我爹把浸透豬油的麻繩勒進我掌心,咬着牙說: "刻你弟高中狀元!刻咱家良田萬畝!少刻一筆,老子把你孃的骨灰揚進糞坑!" 我弟嚼着糖炒栗子,蹲在井口拍手大笑: "姐,還有迎春樓的頭牌!你刻不完可不許嚥氣!" 我沒哭。 迎着刺骨的井水,一寸寸沉下去。 後來,李家當真成了全縣最顯赫的門第。 知府親自抬來沉香木的狀元匾。 八百頃良田的紅契堆滿了祠堂。 迎親的流水席從村頭鋪到官道,連擺了四十九天。 我爹喝得滿面油光,踩着碎紅紙,逢人便誇我弟是文曲星下凡。 沒有一個人提起井底那個替他們刻願的女兒。 直到喜婆尖叫着掀開大紅喜轎的簾子—— 全村人才看見,端坐在鳳冠霞帔裏的,是我在井底用三個心願換回來的東西。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