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遠近聞名的乖乖女。 領導讓她無償加班,她不敢拒絕。 競爭對手讓她毀掉我的工作,她不敢拒絕。 她男閨蜜開口,讓她把我們的婚房過戶給他。 她還是乖乖聽話,一點都不敢拒絕。 我也曾崩潰過,表達過不滿。 可每次還是原諒了她。 卻在偶然間聽到,她得意地和妹妹炫耀: “這些年我裝乖不敢拒絕,他每次都信了。” “當年在一起時,他說會原諒我一百次。” “現在只剩四次。” “只要這四次,他都原諒我。 我就跟他領證結婚!” 聽着她賞賜般的語氣。 我一陣頭暈目眩,只覺得荒唐。 是,我是承諾過原諒她一百次。 因爲我愛她,也因爲她當年救過我。 可她記錯了。 這一百次賭約,剩下的次數不是四次。 而是三次。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