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我趁謝臨最窮的時候,拿六十萬替他母親交了手術費。 條件是,他做我三年男朋友。 三年期滿,我家也破產了。 所有人都等着看他拋棄我,他卻拿出戒指,答應給我一場婚禮。 婚禮當天,他的青梅自告奮勇負責現場特效。 她嫌普通撒花不夠出片,舉着綵帶噴罐,對準我的頭紗製造“漫天花雨”。 舞臺冷焰火升起時,易燃噴霧瞬間回燃。 我推開謝臨,自己卻被燒燬了半張臉。 醒來第三天,青梅拿着諒解書來到病房。 “謝臨說,你的臉已經毀了,何必再毀掉我的前途?” 我不肯相信,拖着尚未癒合的身體去找他。 卻在門外聽見他對律師說: “她不能出事。” “至於這場婚禮,從一開始就不該辦。” 我在諒解書上籤了字,悄無聲息地離開。 五年後,我頂着修復後的陌生面孔,成爲他公司的臨時翻譯。 昔日一無所有的貧困生,已經成了集團掌權人。 他從會議桌後起身,禮貌地向我伸出手。 “許小姐,初次見面。”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