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妻子出軌後,我沒有鬧。 我給了她的情人三千萬,讓他離開這座城市。 又替江家償清九千萬債務,唯一的條件,是江妤和他斷乾淨。 她答應了。 回來的第一晚,她卻把一張《夫妻義務價目表》放在我面前。 陪我喫飯十萬,回老宅看我父母三十萬,公開牽手五十萬,留宿主臥一百萬。 江妤說:“裴硯,你不是喜歡拿錢買人嗎?從今以後,你想要甚麼,都得付錢。” 我付了整整三年。 直到我媽病危,江妤第一次沒有提錢。 她替老人擦洗身體,守在病牀邊兩天兩夜,還握着我媽的手,答應以後會和我好好過日子。 母親去世那晚,我獨自跪在靈堂裏, 是江妤走到我面前,伸手將我抱進懷裏。 我以爲三年過去,終於把她的心等回來了。 可葬禮結束,江妤遞給我一張賬單。 【臨終陪護、扮演孝順兒媳、守靈三日,共計六百萬。】 她敲了敲桌面:“現金還是轉賬?” 我看着她,忽然覺得這三年荒唐得可笑。 我給她轉去一千兩百萬。 江妤皺眉:“你多給了一倍。” “六百萬是這次的服務費。” 我摘下婚戒,放在賬單上。 “剩下六百萬,買你離婚。”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