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日那天,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兒帶着一個小混混,當着衆多賓客的面,堂而皇之的說要嫁給他。我看着那小混混被染得亂七八糟的一頭黃毛,手臂上故意露出來的紋身,緊身褲洞洞鞋,身上還帶着難聞的菸酒味,只覺得太陽穴都在突突跳。而女兒還在挽着他的手臂,親密的靠在那小混混身上,一手撫着自己的肚子,說自己已經懷了孩子,要我祝福她。甚至,在我嚴詞反對後,女兒還振振有詞的衝着我吼:“你自己沒本事留不住男人,還不想讓我得到幸福嗎?你要是不接受阿帆,我就不認你這個媽!”我深吸一口氣,很好,路是她自己選的。我當着她的面給祕書打了電話:“我要終止領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