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三天後,舅舅真的叫人來了。
幾個五大三粗的男人,凶神惡煞地闖了進來。
他們不由分說,抬起我的棺木就要往外走。
「住手!」
陸修遠衝上去,張開雙臂攔在門口,像一頭護崽的孤狼。
「誰敢動我妻子的棺木,我跟他拼命!」
領頭的壯漢輕蔑地吐了口唾沫。
「小子,識相的就讓開。我們也是奉命辦事,你舅舅說了,今天必須把這房子清空。」
「這是我的家!」
「你的家?」
壯漢哈哈大笑,像是聽到了甚麼天大的笑話。
「房產證上寫的可是林國富的名字,你算個甚麼東西?」
他們推開陸修遠,徑直將我的棺木擡出了門,重重地扔在了院子裏的雪地上。
陸修遠瘋了一樣撲過去,用身體護住棺木,任由那些人的拳腳落在他身上。
我看着他在雪地裏翻滾,看着他被打得口鼻流血,卻依舊死死抱着我的棺木不肯鬆手。
我的心像是被無數根針扎着。
最後,還是鄰居們看不下去,報了警。
警察的到來暫時制止了這場暴行。
但結果是,陸修遠必須離開。
他沒有再爭辯,只是沉默地去火化了我的身體,將我的骨灰裝在一個樸素的陶罐裏。
離開那個曾充滿我們歡聲笑語的家時,他甚麼都沒帶。
除了我的骨灰罈,就是那支狼毫筆。
他租了一間城中村最便宜的單間,陰暗,潮溼,牆壁上佈滿了青苔。
房間裏只有一張牀,一張桌子。
他把我的骨灰罈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又把那支筆放在壇邊。
做完這一切,他坐在牀沿,看着窗外灰濛濛的天,一坐就是一下午。
我知道,他在想辦法。
想爲我,也爲他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夜裏,他鋪開一張廉價的宣紙,開始作畫。
他蘸了墨,握住我的瞬間,我感覺到一股暖流湧入魂魄。
他畫的,是我。
是我十六歲那年,在桃花樹下衝他笑的樣子。
一筆一畫,皆是回憶。
隨着他的筆鋒遊走,我塵封的記憶也開始翻湧。
一些被我刻意遺忘的畫面,不受控制地浮現在我眼前。
我生病後期,意識昏沉。
有一次半夜醒來,我好像看到舅舅進了我的房間,在我牀頭的藥碗裏做了甚麼。
當時我以爲是夢。
現在想來,那場景無比真實。
這個念頭讓我魂體劇震。
陸修遠似乎也感覺到了甚麼,他握着筆的手停在半空,眉頭緊鎖。
「阿寧,是你嗎?」
他輕聲問。
我無法回答,只能拼盡全力,將那段模糊的記憶,通過筆尖傳遞給他。
墨汁在紙上暈開一團,不成形狀。
陸修遠盯着那團墨跡,眼神從迷茫,漸漸變得銳利。
他好像,明白了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