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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陸家收拾東西,動靜鬧得有點大。
我把衣櫃裏的絲綢裙子、羊毛大衣,還有梳妝檯上的瓶瓶罐罐,一股腦地往箱子裏塞。
孟博文回來的時候,正見我指揮着搬運工往外搬箱子。
他那張原本還算英俊的臉,瞬間黑成了鍋底。
“寧松月,你又發甚麼瘋?”
他大步跨過來,一把拽住我的手腕。
“不就是把金鐲子給了蘇萍嗎?至於鬧離家出走?你多大的人了,能不能懂點事?”
我甩開他的手,嫌棄地拍了拍袖口。
“孟博文,我沒鬧,是真心給你倆騰地方。”
蘇萍從他身後怯怯地探出半個身子,一臉無辜:
“寧姐,你別誤會,博文哥也是爲了大家好。我有預知能力,這鐲子在我手裏能生錢,放在你那就是個死物。”
“現在是新時代,女人不能光想着打扮,得爲家裏做貢獻。”
說的我擦個雪花膏十惡不赦似的。
我輕蔑一笑,白她一眼:
“不就一金鐲子,我全當餵狗了。”
“閉嘴!你罵誰是狗!”
孟博文驚怒道。
“蘇萍在黑市倒騰糧票賺了錢,給家裏買了肉,給樂樂買了糖,你呢?你除了會花錢還會幹甚麼?”
“整個家屬院,誰不說你好喫懶做,像個趴在我身上吸血的寄生蟲!”
躲在蘇萍身後喫大白兔奶糖的樂樂,也用一種看仇人的眼神看着我,把糖紙往地上一扔,喊道:
“後媽最壞!蘇姨纔是好媽媽!”
孟博文狼心狗肺就算了,是我先倒貼嫁進來做後媽。
但我親自教養了六年的孩子都這麼罵我。
那這家確實沒甚麼值得留戀的了。
我把眼淚憋回去,從包裏掏出筆和離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