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最後一次被警察帶走時,女兒在一旁拍手叫好。

我再次試圖解釋:“明珠,媽沒有......”

卻被女兒冷漠打斷:“別叫我,你不是我媽!S人犯不配當我媽!”

她扭頭催促警察將我帶走處決償命。

小攤旁圍着的人七嘴八舌地說要判我死刑。

我張張嘴:“明珠......”

女兒還在繼續:“你不是總說爲了我好嗎?你去死吧,你死了我就好了!”

我捏緊口袋裏的診斷報告紅了眼眶。

我的明珠啊,媽只是想再多叫你一聲。

......

我很快收了攤,頂着四面八方異樣的眼光坐上警車。

到了警局,我下意識的複述那天的場景:“我真沒推他!我想拉他回來,可沒拉住......”

張警官這次打斷了我,他朝我敬了個標準的禮:

“林月英同志,我們已經查清了,紀生的死亡和你無關。”

“我們反覆觀看監控錄像,查明紀生同志是爲了救下孩子主動衝向車流,排除了被害的可能。”

眼淚啪嗒一下掉下來。

直到走出警局,眼淚仍一個勁淌。

我擦乾眼淚,拐去快餐店買了份披薩。

明珠最愛喫這個。這個點,我不在家她肯定又不喫飯。

我笨拙的操縱手機付了款。

我大字不識一個,擺弄不來智能手機,就連診斷報告都得找人念。

但我知道,診斷報告上那個筆畫最多的字,給我判了死刑。

大夫說是癌症,還有不到四年時間。

可我捨不得這麼快走,我的明珠還病着。

想到這我加快腳步往家走。

小區門口的水果攤下午走時收拾的整齊,此刻卻被掀翻在地,蘋果橘子撒了一地。

我收回目光繼續往家走,明珠肯定餓了,等會下來收拾也不遲。

家裏黑黢黢的,我開鎖取出刀具開始做飯。

紀生去世後,我日夜擔驚受怕,我怕明珠尋短見。

像當年的我一樣。

我將家裏所有的鋒利物品都鎖了起來,又將所有易碎的餐具統統換掉。

甚至趁着她傷心接管了她的工資卡。

我不能給她一絲尋死的機會。

碗筷全部擺好時,明珠披頭散髮從房間出來了。

映入眼簾的是她赤着的腳。

“明珠,媽買了你愛喫的披薩......”

我邊說邊蹲下想給她套上拖鞋,下一秒卻被大力推倒在地。

明珠陰沉着臉,“你怎麼還沒死!”

她快步上前一把掃落桌上的飯菜。

“我不喫S人犯做的菜!你不用假惺惺的對我好!”

“等你給紀生償命了我一定給你多燒紙錢!讓你在地下喫個夠!”

我張張嘴,來不及發出音節。

“怎麼?又想說你沒推紀生?想說我誤會你了?!”

“我告訴你林月英,你說的話我一個字都不會信!不要再給自己開脫了!”

那扇門哐噹一聲在我面前狠狠砸上。

我愣在原地,腦子裏不停回想的是明珠剛纔不停顫抖的手。

是氣的?還是病情加重了?

我不敢問她。

我知道,明珠恨我。

她恨我害死了她準備求婚的男友。

她不再對我笑,不再喫我做的飯,除了讓我去死不會再和我說其他的話。

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有冰涼的液體劃過臉頰,我纔回過神來彎腰收拾地面狼藉。

披薩被摔得面目全非,又涼又硬。

我又想起明珠第一次喫披薩時的樣子。

那是丈夫死後第三年,我咬牙帶着明珠搬到縣城上高中,那年她高一。

她眉眼彎彎,把第一塊喂到我嘴邊,自己喫的滿足的眯了眼。

她笑嘻嘻的對我說:“媽媽,咱倆可真像兩個快樂的鄉巴佬!”

我又下了碗麪。

將面輕輕放在明珠房間門口,又將紀生父母寫給我的的道歉信壓在碗下後,我走出了家門。

我要去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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