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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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千金驚了我的馬,害我墜崖。

世子和兄長看見後怕她傷心,硬是等了半個時辰,纔派人下來尋我。

我摔斷了腿,當晚疼得發起高燒,卻被連夜送到了蜀地的舊宅裏。

爹孃說,等真千金不再鬧彆扭,再接我回來。

我在蜀地養了三年的傷。

全家人都知道我是冤枉的,可三年來,我沒收到一封信。

直到我及笄那年,真千金鬆了口允我歸家,兄長笑盈盈來接我。

「清嵐,你畢竟佔了她的位置十五年,總該讓讓她,別鬧脾氣了,跟兄長歸家。」

我愣了一下,微微側身露出自己的婦人髮髻。

「一年前我便差人送了信過去,你們沒收到嗎?我已經成親了。」

沈翊臉上的笑容徹底僵住,他的目光死死釘在我的髮髻上,眼底閃過錯愕。

「你這是何意?」他聲音發沉。

我端起桌上的粗茶,低頭喝了一口。

「意思就是我在蜀地嫁了人,有了夫家,自然不能再隨你回侯府。」

沈翊猛地跨前一步,大掌重重拍在石桌上。

「沈清嵐,你鬧脾氣也要有個限度!」

「婚姻大事,你說都不說一聲,就一聲不響在蜀地找個野男人私定終身,你把侯府的臉面置於何地!」

沈翊根本不信我已經成親,只當這是我爲了逼他們妥協而使出的劣質手段。

「明珠剛回府時,確實沒有安全感,行事有些偏激。」

「可她流落在外十五年,吃盡了苦頭。你受了侯府十五年的錦衣玉食,難道就不能大度些,包容她一二?」

「當日她也不是故意驚了你的馬,她只是沒見過那種烈馬,嚇着了而已。」

「你爲何非要死咬着不放,非要整個侯府乃至世子都來給你賠罪才肯罷休?」

聽到這些話,我心裏連一絲波瀾都沒有泛起。

三年前,沈明珠認祖歸宗的第二個月,侯府組織了一場秋獵。

我的那匹馬,是父親十五歲生辰時送我的,性子極溫順。

沈明珠卻不知從哪弄來一隻帶刺的野蜂,悄悄彈到了馬屁股上。

馬匹瞬間發狂,朝着懸崖邊狂奔。

我用盡全力死死拉住繮繩,卻還是被連人帶馬掀翻下了山崖。

我重重砸在谷底的亂石堆裏,右腿傳來極其清脆的斷裂聲。

森白的骨頭直接露了出來,鮮血瞬間染紅了裙襬。

我疼得滿地打滾,只能在下面拼命呼救:「救命,哥,救救我!」

上方懸崖邊,沈明珠發出了驚恐的尖叫,隨即開始嚎啕大哭。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那馬怎麼會突然瘋了,都是我不好,是我克了妹妹!」

我躺在谷底,意識模糊中,仍清楚地聽到了上方的聲音。

兄長沈翊在溫聲細語地安撫她:「明珠不怕,不關你的事,是那畜生突然發狂。」

世子蕭景煥的聲音也滿是心疼。

「別哭了,看你手背都被樹枝劃破了,景煥哥哥這就叫人拿藥酒來。」

我在谷底聽着他們互相憐惜的對話,腿上的血越流越多。

因爲要先安撫受驚的真千金,還要等大夫給她包紮手背上那一道不足半寸的劃痕。

他們在上面足足耗了半個時辰,才終於派侍衛順着繩索下來找我。

大夫說,送醫太遲,失血過多,骨頭碎得太厲害,右腿治不好了。

當晚我發起高燒,侯爺和侯夫人沒有來看我一眼。

爲了不讓沈明珠有心理負擔,他們一句交代都沒有。

連夜將高燒昏迷的我塞進一輛破舊的馬車,遠遠打發到了蜀地舊宅。

這三年,每逢陰雨天,我的右腿骨縫裏就像有無數只螞蟻在啃噬。

疼得我整夜整夜睡不着,只能死死咬住被角熬到天亮。

現在沈翊站在我面前,輕飄飄一句我佔了她的位置,就要抹平我遭受的所有痛苦。

「我沒有鬧脾氣。」

我抬眼直視沈翊,語氣平靜:「既然我是假千金,侯府的榮華富貴我還給你們。」

「這條腿,權當全了侯爺和夫人的養育之恩。從今往後,橋歸橋,路歸路。我不欠你們沈家任何東西。」

沈翊氣極反笑,他指着這破敗的院落,滿臉譏諷。

「橋歸橋?你以爲脫離了侯府,你算個甚麼東西?你這輩子都別想踏進京城半步!」

「既然你非要在這窮鄉僻壤犯J,那就一輩子待在這裏發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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