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追了程硯清整整七年。
從十八歲到二十五歲,從校服追到婚紗。
他嫌我吵,我就學着安靜。
他不愛甜食,我就戒掉了所有零食。
他說事業重要,我就替他擋住了應酬場上所有的酒。
所有人都說,程硯清這塊鐵板,是被我焐熱的。
他終於肯向我求婚那天,我覺得自己贏了全世界。
可幫他收拾書房的那個下午,我在抽屜最深處,翻到了一枚鴿血紅寶石戒指。
戒圈內壁上刻着兩個字。
不是我的名字。
那一刻我才明白,程硯清從來沒有被我焐熱。
他只是需要一個人,替他扛住該扛的一切。
至於愛,他早就給了別人。
這個故事不會有男人幡然悔悟跪下來求我回頭的橋段。
只有一個追了七年的姑娘,終於在第七年的盡頭,學會了轉身。
......
我追了程硯清整整七年。
從大一開學第一天看見他,到現在。
中間他拒絕過我四次。
第一次,大一社團招新,我捧着一杯奶茶堵在他教室門口。他看都沒看我,直接繞道走了。
第二次,大二他生日,我在他宿舍樓下襬了一百根蠟燭。他派室友下來跟我說,“硯清說讓你早點回去,彆着涼。“
連拒絕都不肯親口說。
第三次,大三。我拿了全院第一,他終於肯跟我單獨喫一頓飯。喫到一半,他放下筷子說:“江吟,你是個好姑娘,但我對你沒有那種感覺。“
我哭了一整夜,第二天七點照樣去圖書館給他佔座。
第四次是畢業那年。他拿到最好的offer,我跑了三條街買了束花,堵在公司樓下等他。
他接過花,沉默了很久,說了句:“你值得更好的。“
我說:“我不要更好的,我就要你。“
後來他不再拒絕了。
不是因爲感動,我現在才明白。
是因爲他發現,我是江氏集團的女兒。
而他剛好需要一個能幫他敲開那扇門的人。
去年冬天,他在一家法餐廳單膝跪下,掏出一枚戒指。
“江吟,嫁給我。“
我哭得說不出話,點頭點了十幾下。
當時我以爲,七年的執念終於有了迴音。
上週末,我去他公寓幫他整理書房,想提前把兩個人的書合到一個架子上。
搬書的時候,最底下那層抽屜被我不小心拉開了。
裏面有一個天鵝絨的小盒子。
我以爲是他準備的驚喜,笑着打開。
裏面躺着一枚鴿血紅寶石戒指。
我在珠寶行業做了三年,一眼就認出來:天然鴿血紅,至少三克拉,定製鉑金鑲嵌。
這種規格,少說八十萬起。
而他給我的那枚,商場專櫃款,標價六萬八。
我不是嫌便宜。
我嫌的是,那枚最好的,不是給我的。
我翻到戒圈內壁,兩個字刻得清清楚楚。
清漪。
紀清漪,程硯清公司法務部的總監。
他說過她只是老同學,不太熟,碰巧進了同一家公司。
我信了。
畢竟追了他七年的人是我,被他求婚的人也是我。
可現在——
一枚八十萬的戒指。
上面刻着另一個女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