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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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家有個規矩,只要丈夫生病,妻子就要以苦換命。

所謂"以苦換命"——是指新娘要代夫受難,越苦,命才續得越長。

我嫁進裴家那天,裴城躺在牀上,臉色慘白,連眼皮都不抬一下。

婆婆說:"嫁進來就是裴家的人,要甚麼規矩你都得受着。"

三年,我捱了多少打,跪了多少次,我自己都數不清了。

裴城的病,卻一點都沒起色。

我以爲是我苦喫的不夠,於是自請滾釘牀,整整七十二遍。

可是那天混完釘牀,我卻在草坪上看到原本半死的裴成,正揮着球杆和表哥說話。

半點病弱之態都沒有。

"陳晚害阿瑤丟了半條命,就該嚐嚐阿瑤受過的苦。"

"我裝病,就是爲了讓她嫁進來,讓她知道被人當畜生使喚是甚麼感覺。"

表哥壓低聲音:"可她根本不知道阿瑤的事啊——"

"不知道?"裴城笑了一聲,笑聲裏全是寒意,"那就讓她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債還清。"

我癱在角落,手指掐進泥土裏。

整整三年,我一直以爲,他會好起來,我們會好起來。

可原來他的病,是個套。

我,是那個自己鑽進去的傻子。

這債,我不打算還了。

......

裴家有個規矩,丈夫生病,妻子要"以苦換命"。

說白了,就是新娘代夫受難。越苦,命續得越長。

跪瓦片、頂烈日、挨藤條,樣樣不落。

我嫁進裴家三年,膝蓋上的舊傷疊着新傷,後背的疤一層蓋一層,數都數不清。

裴城躺在二樓主臥,窗簾永遠拉着,藥味從門縫裏滲出來。

婆婆每個月初一十五就來敲我的門。

"該受的苦不能停,停一天,他就少活一天。"

我信了。

因爲嫁進來第一天,我親眼看見裴城吐血。

鮮紅的血濺在白牀單上,像朵要命的花。

我跪在他牀前,說:"我會替你扛的。"

他連眼皮都沒抬,只"嗯"了一聲。

三年了。

他的病沒見好,我的命倒是快沒了。

上個月跪碎瓦片,膝蓋骨差點碎裂,大夫說再跪就廢了。

我去求裴城。

"能不能歇幾天?大夫說我膝蓋撐不住了。"

他靠在牀頭,面色蒼白,聲音虛弱得像風吹過紙。

"我知道你辛苦......但我這條命,全靠你撐着。"

他咳了兩聲,眼眶泛紅。

"阿晚,再忍忍,好不好?"

我心軟了。

每次都心軟。

於是這個月,婆婆提出可以滾釘牀。

於是我自請七十二遍。

鐵釘不算尖,但滾到第三十遍時,後背的舊疤全裂了,血把白襯衫染得透透的。

我咬着木棍,沒喊一聲。

婆婆站在旁邊唸經,眼皮都不抬。

"心誠則靈,不能喊,喊了不作數。"

七十二遍滾完,我從釘牀上爬下來時,腿是軟的,眼前全是黑的。

傭人小禾扶着我,哭得稀里嘩啦。

"少夫人,您後背全是血——"

"別哭。"我撐着牆,"扶我去後院透透氣就行。"

後院連着個小花園,花園外頭是半山腰的高爾夫球場。

裴家有錢,整座山頭都是他們的。

我靠在花園矮牆邊,想吹吹風醒醒神。

然後我聽見了聲音。

球杆擊球的脆響。

還有——裴城的笑聲。

我整個人僵住了。

我以爲自己聽錯了。

裴城三年沒下過牀。

連喫飯都要人喂,說話超過三句就喘。

可那個聲音,清清楚楚,帶着笑意,中氣十足。

"這杆打得不錯,表哥你退步了啊。"

我扒着矮牆,指甲嵌進石縫裏,探出半個頭。

果然是他。

裴城穿着白色polo衫,袖子挽到小臂,握着球杆,姿態鬆弛得像個度假的富家少爺。

臉色紅潤,身形挺拔,哪有半點病弱之態?

他旁邊站着他表哥裴衡,叼着根菸,笑嘻嘻。

"行了行了,你裝了三年病人,體力倒是一點沒落下。"

裴城揮了一杆,球飛出去,他才慢悠悠開口。

"陳晚害阿瑤丟了半條命,就該嚐嚐阿瑤受過的苦。"

裴衡吐了口煙,皺了皺眉。

"可她根本不知道阿瑤的事啊——"

"不知道?"裴城笑了一聲,那笑裏全是寒意,"那就讓她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債還清。"

"我裝病,就是爲了讓她嫁進來。讓她知道被人當畜生使喚是甚麼感覺。"

裴衡沉默了幾秒。

"你這三年,她捱了多少?你心裏有數嗎?"

裴城換了根球杆,語氣輕描淡寫。

"她受的那些,不及阿瑤的十分之一。"

"阿瑤當年爲了我,從天台跳下去,脊椎斷了兩節。二十三歲就坐上了輪椅。"

"就因爲我爺爺非要我娶陳晚,阿瑤纔會走到那一步。"

裴衡又抽了口煙,壓低聲音。

"可這事也不是陳晚的錯吧?婚約是老爺子定的——"

"不是她的錯?"裴城笑了,笑裏全是恨,"如果不是她們陳家攀上來,我爺爺會定這門親?"

"陳家就是看裴家有錢,設計了這樁婚約。陳晚從頭到尾都是幫兇。"

我蹲在矮牆後面,渾身發抖。

不是因爲後背的傷。

是從心臟開始,一寸一寸地冷下去。

三年前裴家來提親,我媽高興得一宿沒睡,說裴家是大戶人家,裴城一表人才,是我的福氣。

我也覺得是福氣。

提親那天他站在我家門口,朝我笑了一下。那個笑,我記了三年。

原來那是獵人看獵物入套的笑。

甚麼設計,甚麼幫兇。

那份婚約是爺爺輩的事,我出生之前就定好了。

我連知都不知道,直到裴家上門那天,我爸才告訴我。

可裴城不信。

或者說,他不需要信。

他需要的只是一個恨的理由。

我就是那個理由。

我把臉埋進膝蓋裏,指甲掐進泥土,掐到指尖發麻。

三年。

我跪壞了膝蓋,滾爛了後背,捱了上百頓打。

我以爲我在救他的命。

原來我在替一個我根本不認識的女人,還一筆我根本不欠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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