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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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後一直在老家和爺爺奶奶生活。

奶奶告訴我,爸媽出去打工是爲了賺錢給我買喫的。

每年我都盼着過年,因爲過年時家家戶戶在外打工的人都會回來。

一直到我五歲,爸媽回來過兩次。

一次是爺爺過世,爸媽回來奔喪。

媽媽比我想象的還要好看。

我想要靠近,卻在看到她牽着的女孩時生了怯意。

姐姐穿着漂亮的裙子,連鞋子都是亮晶晶的。

我穿着李嬸的兒子穿不下的舊衣服,赤腳踩在地上,腳趾縫裏全是黑泥。

媽媽看過來時,眉頭皺了皺。

用不確定的語氣道:“你是......文靜?”

“媽媽”兩個字我已經練過千百次。

可當我真的見到媽媽時,比“媽媽”二字先出來的是眼淚。

媽媽立即將一個塑料袋塞進我懷裏。

“給你的,拿去喫吧。”

我從沒見過這麼漂亮、這麼多的糖。

奶奶沒騙我,爸媽真的賺錢給我買喫的。

我見姐姐雙手空空,猶豫片刻後,把袋子打開捧到她面前,讓她挑選。

姐姐卻沒伸手,不以爲意道:

“這個我都喫膩了。上次家裏請客買的,買多了沒喫完。媽媽說再不喫就過期了。”

糖怎麼會喫膩呢?

我一年到頭也喫不到幾顆。

我也不太清楚甚麼是過期,但莫名讓我湧起一股緊迫感。

在大人們都去靈堂忙碌時,我把一整袋糖全吃了。

第二天,我肚子陣陣絞痛,頻繁跑廁所。

當我拖着發軟的腿從廁所裏出來時,爺爺的靈柩已經抬走,爸媽也不見了。

我踉踉蹌蹌地衝出院子,去追已經開出去的中巴車。

可我怎麼也追不上。

撲倒在碎石路上時,我號啕大哭。

媽媽昨天說要帶我走的,我只是去上了廁所,怎麼就把我忘了?

爸媽第二次回來,是我五歲那年。

弟弟出生了。

媽媽臉上帶着笑,破天荒地住了好幾天。

我收穫了一大包姐姐的舊衣服,還有她穿過的亮晶晶的鞋子。

那是我最快樂的幾天。

因爲我每天都能看到媽媽,她還跟我說了很多話。

“文靜,弟弟的褲子尿溼了,你搓一下。”

“文靜,去給姐姐倒杯水晾涼。”

兩年過去,我已經明白當初他們是專門挑我上廁所時離開的。

就怕我糾纏着不放。

奶奶說:“你爸媽打工辛苦,帶一個孩子已經很艱難,實在沒辦法把兩個都帶在身邊。”

可我不明白,既然無法帶兩個,那爲何又生了弟弟呢?

這次,我鼓足勇氣問媽媽:“媽媽,我能和你們一起住嗎?”

媽媽手裏輕拍着弟弟,避開我的目光。

“文靜,不是媽媽不想帶你。我們那邊房子實在太小了,住四個人已經轉不開身了。”

我哭着說,我能睡地上,能幫忙帶弟弟,不會給家裏添麻煩。

媽媽沒了耐心,冷着臉說:“你在老家,田裏山裏隨你跑,空氣也好,你還有甚麼不滿足的?”

他們離開那天,沒有避着我。

爸爸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好聽奶奶的話。等長大一點,爸就來接你。”

我不知道甚麼時候纔算長大。

直到我八歲那年,奶奶摔了一跤再也沒爬起來。

爸爸開車來接我。

我才知道,所謂長大,是老家再也沒人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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