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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婚三年,妻子在大會上搶走我熬了三個月的方案
她指着PPT,對全公司說:"這是我一個人的成果。"
我站起來,打開手機裏的歷史修改記錄。
"林總監,一百三十二次修改,全是我一個人的ID。"
會議室炸了。
她衝過來,壓低聲音:"沈越!你敢拆我的臺?這日子還想不想過了?"
我沒說話。
門口,人事總監帶着一個穿灰色西裝的男人走進來。
那人朝我欠身:"沈先生,您的三年曆練期結束了。董事會全票通過,任命您爲集團執行副總裁。"
林薇抓着我的手,猛地鬆開了。
......
手機在桌上震動。
我劃開屏幕,消息來自我的直屬上司,也是我領證三年的妻子,林薇。
"下午的提案會,星耀項目那套方案你不用上臺了,我來講。你在底下坐着就行。"
第二條消息緊跟着彈出來。
"你那水平,上去也是給我丟人。"
我把手機屏幕朝下扣在桌上,端起美式喝了一口。
苦,但心裏更苦。
旁邊工位的小劉湊過來,壓低聲音:
"越哥,薇姐又搶你活了?上週你改星耀方案改了三個版本,她今天要自己去彙報?"
我笑了笑,沒說話。
小劉是今年剛畢業的校招生,他只知道林薇是部門總監,不知道三年前入職那天,她已經在民政局跟我領了證。
是她求我的。
"沈越,公司規定夫妻不能同部門,你剛來工資低,咱們先隱婚行不行?等我升上總監,我就公開。"
我當時覺得她有事業心,是好事。
三年過去了。
她升了總監,月薪四萬六。我還是底層專員,八千二。
她的理由是:"你能力就那樣,升上去別人不服。先忍着,爲了咱倆的未來。"
忍。
我忍了整整三年零四十一天。
今天,是最後一天。
我記得很清楚,那時候林薇在她自己的獨立辦公室裏,隔着一道玻璃牆,正在打電話——聲音很大,整層樓都聽得見。
"媽,那個包你收到了吧?限量款,我託人從歐洲帶的,你揹着去打麻將肯定有面子。"
"錢?你甭管錢的事。你閨女一個月掙四萬六,買個包算甚麼。"
她掛了電話,透過玻璃牆看見我在喫外賣,皺了皺眉,甚麼都沒說,低頭繼續刷手機。
那會兒我嘴裏的飯突然就不香了。
倒不是心疼那個包的錢,也不是眼饞她四萬六的工資。
我難受的是另一件事——上個月她過生日,我攢了三個月私房錢,買了一條款式最普通、最基礎款的項鍊,三千二。
我遞給她的時候,她拆開看了一眼就扔進了抽屜裏,再也沒戴過。
三千二的項鍊和四萬六的工資中間隔着甚麼?
隔着三年裏一百三十二次方案的修改記錄。
隔着十六個被她拿走署名、至今沒人知道是我寫的核心項目。
我端起那杯美式又喝了一口,涼了。
一點四十五分,我走進大會議室。
全部門三十七個人,到齊了。
長條桌盡頭投影幕布亮着,"星耀項目·核心提案"幾個大字打在正中間。
林薇坐在主位旁邊的位置,正低頭補口紅。
她今天穿了一套寶格麗藏青色西裝,剪裁利落,襯托得她整個人幹練又自信。
腳下是一雙黑色尖頭細高跟,鞋跟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噠噠"作響。
她抬頭看見我進來,目光淡淡地掃了一下,微微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坐到角落去。
我走過去坐下。
旁邊的小劉壓低聲音:
"越哥,你那個方案我看過了,真的好。今天要是你講,肯定一炮而紅。"
我沒接話,只是把手機放在桌上,屏幕朝上。
小劉不明白。
他以爲今天只是一個普通的提案會。
他不知道的是,三年前入職那天,我簽了兩份合同。
一份是入職協議,署名沈越,職位專員,月薪八千二。
另一份是保密協議,那上面寫的是:集團執行董事沈國樑之子,基層歷練期三年。
那份保密協議的期限,到今天下午兩點零三分截止。
還有十七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