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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就很喪,不是很想活。
被陰鬱反派帶回家後,他爲女主尋死覓活時,我說:
「每個人都有選擇向上或向下的權利。」
「向上 123 吊,向下 321 跳,哥哥你選哪個,剩下的留給我,咱倆別撞款。」
他不跳了,轉頭勸我半夜。
後來,他又想振翅高飛,偏巧我在和他打電話。
聽完他的遺言,我驚訝道:
「正好我要喝點植物生長小飲料,我們可以一起上路。」
我哥沉默一會,尖銳爆鳴:「那踏馬是農藥!你在哪!快給我吐出來!」
遲到十年的彈幕終於出現。
【欸?陰鬱反派怎麼在救別人?】
彈幕漂浮在我眼前。
【這女生從哪裏冒出來的,原書沒有她這個人物啊】
【反派不是該跳樓死了嗎,怎麼下來了?】
【查到了!女生叫溫渺渺!十年前賴上反派做了他妹妹!】
放屁。
我明明是被我哥強行帶回家養活的。
我哥溫煦壞得很扁平。
當年他坐在豪車裏,陰鬱地盯着遠處的男主。
「桀桀桀,只要撞死你,沫沫就會愛上我了。」
車子啓動。
好機會!
這次我一定必死無疑!
年僅五歲的我一個箭步衝過去。
滋啦——
車子猛地停下,發出刺耳的剎車聲。
溫煦那張漂亮的臉上全是怒氣。
「小孩你找死啊?!」
「是呀是呀。」
他沉默了。
用一種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我。
突然,視線被甚麼東西吸引。
溫煦直勾勾地盯着我身後,臉色變得蒼白。
我轉過頭。
有兩個年輕人在親嘴。
他將車鑰匙塞給我。
眼底升起瘋狂。
「小孩,等一會兒我去找那個女生,你就開車撞我們。」
「活着得不到她,那我們就做一對亡命鴛鴦!」
我眨了眨眼。
「鴛鴦都是互相喜歡的,你們是嗎......」
話沒說完,我一陣頭暈目眩。
咣噹倒在地上。
只記得溫煦從僵硬到驚恐,面對路人的目光無助擺手。
「不是我!我甚麼都沒做!」
「是她舔嘴脣把自己毒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