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暗戀周礪六年,花三十六萬救了他的命。
他白月光回國那天,我在接風宴上端着酒杯敬過去,他低頭給她夾了一筷子菜。
第二天我查出來胃癌晚期。
我沒告訴他,收拾東西走了。
後來他找到我,翻到我的日記本,最後一頁寫着:
“周礪,我不欠你了。”
……
“周礪,你要是死了,我就把你的骨灰撒進下水道。”
我說這話的時候,他躺在病牀上,臉色白得像紙,嘴角卻扯了一下。
那是他第一次對我笑。
哪怕是因爲一句威脅。
推進手術室之前,他的手攥着我的手腕,攥得我骨頭疼。
我低頭看他,他說:“陶夏,我不會因爲這件事就喜歡你。”
“我知道。”
“那你還……”
“命是你的,喜不喜歡我是你的事。做不做,是我的事。”
他閉上嘴,被護士推進去了。
手術室的門合上那一刻,我靠着牆滑下去,腿軟得站不住。
手術費三十六萬,我工作六年攢的,本來打算付一套朝北小公寓的首付——三十五平,廚房小得轉不開身,但有個陽臺,我在中介的VR裏看了不下二十遍。
現在換了他一條命。
值不值?
我只知道,他要是死了,我活下去的快樂肯定沒有了。
手術很順利。
周礪醒過來那天,我趴在他牀邊睡着了。
醒來發現他在看我,眼神說不清是甚麼。
“陶夏。”
“嗯?”
“你頭髮壓到我輸液管了。”
我把頭髮撩開,起身去倒水,他從背後說了句:“我會還你錢的。”
“不用。”我沒回頭,“錢沒了還能掙,命沒了就甚麼都沒了。”
他沒再說話。
我把藥費和住院清單塞進了包最底層。這六年來,我替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沒想過要他還。
習慣了。
習慣了在圖書館三樓那個位置等他經過,習慣了在食堂他常坐的那桌旁邊“偶遇”,習慣了籃球賽中場休息時遞上水——他從來只說“謝謝你”,我從來都回“不客氣”。
一來一回,六個字。
我用六年,換了他六個字。
搬進他家那天下着小雨。
他說不用,我說醫囑寫了“最好有人照顧”——原話是“最好”,我故意說成“必須”。
他哼了一聲沒再拒絕。
他家兩室一廳,灰白色調,冰箱裏只有礦泉水和過期泡麪。
我花了一整天擦灰、洗被套、拖地,去菜市場買了三天的菜。
餐桌上空落落的。
我在樓下花店買了幾支雛菊,五塊錢,插在一個玻璃牛奶瓶裏。
他回來看到,愣了一秒:“這甚麼?”
“花呀!”我正在擦竈臺,回頭衝他晃了晃抹布,“家裏有點活氣不好嗎?”
他從我身邊走過去,留下一句:“隨便。”
臥室門關上了。
我舉着抹布的手頓在半空,又緩緩放下。
沒關係。
慢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