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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嚥氣前,攥着我的手不放。
他說:“小妍,嫁給陸徵,這是外公最後送你的東西。”
我以爲他送我的是一個丈夫。
三年裏,我把林氏製藥的所有資源砸給陸徵,幫他拿下三個新藥批文,把他從一個負債兩百萬的窮博士,捧成了身價十五億的醫藥新貴。
三年期滿那天,他牽着懷孕六個月的沈薇走進家門。
“林妍,公司是我一個人做起來的,跟你沒關係。簽字,淨身出戶。”
我笑了。
外公送我的禮物,從來不是陸徵這個人。
而是那份他從未仔細看過的股權代持協議第十七條——
“若代持期滿,男方單方面終止婚姻關係,則其名下所有股權、專利及衍生收益,自動且不可撤銷的歸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
外公是在ICU裏跟我說這番話的。
他身上插滿了管子,心電監護儀發出微弱的滴滴聲。
“小妍,答應外公一件事。”
我握着他枯瘦的手,眼淚止不住的流。
“你說,甚麼都答應。”
“嫁給陸徵。”
我的眼淚瞬間停了。
“外公,你說甚麼?”
陸徵。
那個外公十年前從山溝裏撿回來的窮孩子。
外公資助他讀完本科、碩士、博士,又送他去國外做了兩年博士後。
回國後他進了一家小藥企做研發總監,結果公司倒閉,欠了一屁股債。
現在三十歲,一無所有。
“外公,我不嫁。”
“小妍——”
“我有自己喜歡的人,我不可能嫁給一個陌生人。”
外公的手突然攥緊了我。
那力氣大的不像一個彌留之際的老人。
“你聽我說完。”他喘着粗氣,“籤三年婚約,三年後你自由。”
“這是外公能給你的,最後一樣東西。”
我看着他渾濁的眼睛,看着監護儀上越來越不穩定的曲線。
“外公......”
“答應我。”
他的手在發抖。
我閉上眼睛。
“好。”
外公笑了,鬆開了我的手。
第二天凌晨三點十七分,他走了。
葬禮那天,我第一次見到陸徵。
他穿着一身不合身的黑西裝,站在靈堂角落裏。
個子很高,瘦的顴骨突出,眼窩深陷。
看見我走過來,他低下頭。
“林小姐,對不起,老爺子的恩情我......”
“別說了。”我打斷他,“協議準備好了嗎?”
他愣了一下,從口袋裏掏出一份皺巴巴的文件。
“錢律師給我的,我簽過了。”
我接過來,翻到最後一頁。
外公的私人律師錢伯已經把所有條款擬好了。
厚厚一沓,有二十三頁。
我沒有細看,直接翻到簽字頁,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陸徵站在旁邊,欲言又止。
“三年。”我頭也不抬,“三年後各走各路。”
“我知道。”他的聲音很低。
我轉身走了。
身後傳來他輕輕的一句:“謝謝。”
我沒有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