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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拐十三年後,終於找回了家。
回家的第一頓飯,餐桌上擺着三套餐具。
爸爸的瓷碗刻着“遠山”,媽媽的湯勺刻着“明珠”,妹妹的粉色餐盤上印着她的小名“甜甜”。
唯獨我面前,是一套一次性碗筷。
媽媽解釋:“你剛回來,沒來得及給你準備。”
可第二天、第三天,我用的依舊是一次性碗筷。
妹妹皺着鼻子提醒我:“姐,你別介意,媽媽只是比較講衛生。”
一天半夜,我起牀倒水,聽見爸媽在廚房低聲說話。
爸爸壓低聲音:“儘快帶她做個全身體檢,別有甚麼病。”
媽媽嘆氣:“所以我纔不讓她碰家裏的碗筷,甜甜身體弱。”
妹妹小聲問:“要是檢查有問題,她還會住在我們家嗎?”
媽媽沉默片刻:“到時候再說。”
我站在門外,手裏的紙碗被捏得變了形。
原來他們找回的不是女兒,而是一個需要被隔開的陌生人。
第二天,我聯繫了當年救我的周警官。
他曾替我申請過一個外省定向助學項目,三年培養期,第一年封閉集訓。
之前我爲了等親生父母,拒絕了。
“周叔叔,名額還在嗎?”
他停了幾秒。
“四天後報到。第一年不能隨意離校,你考慮清楚了嗎?”
我看着餐桌上那隻嶄新的一次性紙碗。
“考慮清楚了。”
一次性的東西,用完就該離開。
這一次,換我不要他們了。
......
回家第四天,趙甜甜的金手鍊丟了。
我剛從儲物間出來,爸爸便反鎖入戶門,媽媽將我的行李箱拖進客廳,拉鍊一扯到底。
趙甜甜坐在沙發上,摸着空蕩蕩的手腕。
“昨晚洗澡前還在。姐,我不是懷疑你,可家裏以前從沒丟過東西。”
她沒有把話說完。
媽媽已經將箱子倒了過來。
兩件洗得發白的短袖,一本缺了封皮的字典,還有陳奶奶臨終前替我織的毛衣,全砸在地上。
她用兩根手指夾起毛衣,皺眉抖了抖。
“甚麼味兒?”
“樟腦丸。陳奶奶怕生蟲。”
“死人留下的東西也往家帶,多晦氣。”
毛衣被扔進牆角。
我的手指蜷了一下,沒敢去撿。
媽媽又打開錢包。
裏面有七十三塊五毛錢,是我在救助站幫食堂洗碗攢下的。
她將紙幣一張張抽出來,連夾層也沒放過。
我彎腰撿身份證,爸爸立即按住我的肩。
“別動,還沒查完。”
“不是我拿的。”
他盯着我:“沒說是你,你這麼急,倒像做賊心虛。”
最後,媽媽把手伸向我的褲子口袋。
我後退半步。
她臉色沉下去。
“我是你媽,你防着我幹甚麼?”
“我自己翻。”
我將兩個口袋翻出來,空的。
爸爸仍沒放開我。
趙甜甜忽然抬起腳。
“找到了。”
金手鍊正掛在她拖鞋的金屬扣上。
她彎腰取下來,朝我笑了笑。
“可能是洗澡時掉的。姐,對不起,讓你白緊張了。”
我看向爸媽,以爲至少會等到一句道歉。
媽媽卻接過手鍊,替趙甜甜重新戴好。
“找到就行。一家人別爲了這點小事鬧彆扭。”
爸爸鬆開我,又指了指地上的紙幣。
“數清楚,別回頭少了錢,說我們拿了她的。”
媽媽數完隨手把錢包扔到衣服堆上。
彷彿沒有偷這一次,不代表以前沒有偷過。
我蹲下身,一件件收拾衣服。
趙甜甜走到門口,腳步突然停住。
“姐,你別生氣。爸媽也是被你丟怕了。”
明明是我被拐走。
到了她嘴裏,卻成了我丟下他們。
媽媽從電視櫃底層搬出一隻紙箱,裏面裝着尋人啓事、報案回執和幾本落了灰的相冊。
“過兩天有記者來家裏,你別亂動這些。”
她挑出幾張保存完好的尋人啓事,又把其餘材料匆匆塞回去。
一張名片從文件夾的夾層滑出來,落在我腳邊。
正面印着“歸途尋親志願服務中心”,背面寫着一個日期。
三年前,十月十七日。
下面還有一行字:
【疑似趙安安,特徵高度吻合,請家屬儘快複覈。】
趙安安,是我五歲以前的名字。
我剛彎下腰,媽媽已經快步走過來,一把奪走名片。
“不是讓你別亂動嗎?”
“爲甚麼上面有我的名字?”
“志願者認錯人了。”
她把名片折了兩下,塞進圍裙口袋。
“這些年認錯的人多了,不是甚麼線索都是真的。”
她說得太快,甚至沒有再看一眼名片上的照片。
我望着紙箱裏那些即將拿給記者看的尋人啓事,沒有繼續追問。
反正也要離開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