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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渾身一顫,下意識往後縮。
四年多前,養父母收了隔壁光棍的錢,要把我送過去給他當媳婦。
我不肯,當晚翻Q逃了出去,卻在山路上被他們抓了回來。
養父罵我不識好歹,掄起鐵棍,硬生生打斷了我的右腿。
他們怕事情敗露,把我鎖在柴房裏不許就醫。
直到傷口潰爛發臭,纔不得不送去醫院。
可到了醫院,卻只能截肢。
現在我看着媽媽,嘴脣止不住地發抖。
“媽媽,因爲我的腿......”
可話還沒說完,許瑤突然快步走來。
“姐姐,地上都是碎瓷片,你小心點先起來。”
她蹲到我身邊,像是要扶我,手卻精準地按在假肢與殘肢連接的位置。
劇痛瞬間竄遍全身。
我慘叫一聲,本能地將她推開。
許瑤向後一倒,手指正好擦在碎瓷片上,流血了。
“瑤瑤!”
媽媽臉色驟變,一把將她抱進懷裏。
許瑤卻紅着眼搖頭。
“媽媽,我沒事。”
“姐姐可能只是剛回來,心情不好,不是故意推我的。”
我疼得蜷縮在地,額頭全是冷汗。
可媽媽轉頭看向我時,眼裏只剩厭惡。
“你看看瑤瑤,再看看你!”
“她受了傷還替你說話,你卻只會裝可憐,欺負人!”
我忍着劇痛,艱難地抬起頭。
“媽媽,是她......”
可媽媽根本不聽。
“還敢狡辯!”
她厲聲吩咐保安:
“把她給我拖去地下室!關起來!”
兩個保安立刻上前架住我的胳膊,將我拖去地下室。
地下室的門重重關上。
我靠着牆慢慢坐下,苦笑一聲。
真荒謬啊。
這就是我的親生母親。
甚至連我一句完整的話,也不願意聽。
到了晚上,門鎖突然響了。
媽媽走了進來,手裏拿着一個粉色相機。
看見它的那一刻,我呼吸猛地停住。
五年前的那天是我生日,媽媽把相機塞到我手裏,告訴我:
“這是你的生日禮物,今天帶你去郊外拍風景。”
我穿着新裙子,興奮地坐上車,翹首以盼。
直到車停在大山裏,她奪走相機,將我推給兩個陌生人。
後來,我在大山裏行屍走肉地過了一年又一年。
她甚至沒有給我一個期限。
任憑希望磨滅後的絕望,將我吞噬。
如今,她將這份遲到了五年的禮物放在我面前。
“當年怕你帶去山裏玩物喪志,才替你收着。”
她語氣放緩。
“現在東西也該還給你了。”
“你也別怪媽媽狠心。”
“你以後是要繼承家業的,不學會喫苦,怎麼撐得住?”
我抱住那隻相機,眼淚不受控制地落下來。
原來媽媽還記得。
我心中苦澀,仰起臉急切地開口:
“媽媽,我沒有讓你失望。”
“我會做飯,會砍柴,會養豬,就算每天只睡兩個小時也不會喊累。”
“可是養父養母對我真的不好,你爲甚麼不早點來接我......”
可媽媽聽到我這樣說,立刻沉下臉。
“許瑤的父母也是你的父母!”
“他們供你喫,供你住,你居然這樣污衊他們?”
我慌亂地搖頭,伸手去卷右邊的褲腿。
“不是的媽媽!你看......”
啪!
一耳光重重扇在我臉上。
“還敢頂嘴!”
“看來這五年,你甚麼也沒學會,只學會了滿口謊話!”
媽媽冷哼一聲。
“明天節目組回訪,瑤瑤的父母也會來家裏做客。”
“他們一家人難得團聚,你應該替他們高興!”
“你要是敢當着鏡頭胡說八道,我就當沒有你這個女兒!”
媽媽一把奪走我懷裏的相機,狠狠砸在地上。
屏幕瞬間碎裂。
我僵在原地,看着那隻碎掉的粉色相機。
彷佛心裏某個地方也一起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