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高中時,我和男友林彥、閨蜜沈鹿組了一支三人樂隊。
我是主唱,林彥吉他,沈鹿貝斯。
大學後異地,排練改成線上。
每次視頻連線,林彥和沈鹿總是默契十足的把我排除在外。
"旋律我倆已經定好了,你填個詞就行。"
我說上次寫的詞他們沒用。
沈鹿笑着說:
"你那版太抒情了,不適合我們的風格。"
林彥附和:
"鹿鹿寫的那版更有勁。"
後來,他們開始在同一座城市排練。
我提議三個人一起排,林彥說:
"機票太貴了,等暑假再說吧。"
畢業季,學校有個音樂節。
我在羣裏問演出曲目定了嗎。
沈鹿發來一張海報,樂隊名字下面只有兩個人的照片。
"舞臺太小,主辦方說三個人站不開。"
"而且最近改成純器樂了,暫時不需要人聲。"
林彥發了一個抱歉的表情包:
"別難過,下次一定帶你。"
我盯着那張海報看了很久。
樂隊名是我取的,第一首歌是我寫的,第一場演出是我聯繫的場地。
可現在,連海報上都沒有我的位置。
沒關係,散場就散場吧。
我的聲音,總會有別的舞臺收留。
......
“以安,你真的要去現場找虐嗎?”
孟聽晚看着我換鞋,眉頭皺得很緊。
“去看看吧。”我推開門,聲音很輕。
舞臺下人山人海,那是我們學校最大的草坪音樂節。
場地是我一個月前跑了五趟學生會才批下來的。
音響設備是我拿着自己兼職賺的錢去校外租賃行墊付的。
可現在,我站在擁擠的人羣最後排,像個買不到內場票的陌生人。
臺上燈光亮起,林彥抱着那把黑色的芬達吉他走到麥克風前。
那是沈鹿送他的生日禮物,三萬塊。
而我攢了半年錢給他買的那把二手木吉他,被留在了出租屋的牆角,積了一層灰。
“今天這首歌,對我們樂隊意義重大。”林彥對着麥克風開口,聲音低沉好聽,“送給一直陪伴我們的人。”
臺下歡呼。
我靜靜地看着他。
前奏響起,是那首《溺水》。
那是我在林彥生病高燒時,守在牀邊熬了兩個通宵寫出來的詞曲。
原本說好是純器樂演出,暫時不需要人聲。
但下一秒,沈鹿走到立式麥克風前,握住了話筒。
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吊帶裙,外面披着林彥常穿的那件機車夾克。
肩寬太大,鬆鬆垮垮地掛在手臂上,帶着一種刻意的曖昧。
她開口唱了。
“我說過不需要救贖,只想和你一起沉入海底。”
這句詞是我寫的。
林彥曾經嫌棄它太矯情,說不夠有張力。
可現在沈鹿唱出來,他卻在間奏時轉過身,對着沈鹿的方向彈了一段極具爆發力的Solo。
兩人相視一笑,默契得像是一個密不透風的結界。
周圍的女生都在尖叫。
“主唱和吉他手太配了吧!”
“聽說他們是青梅竹馬,高中就組樂隊了。”
我站在原地,沒有說話,只覺得晚風吹在身上有點冷。
演出結束,我繞過人羣走到後臺。
休息室的門虛掩着。
沈鹿坐在化妝鏡前,林彥正在幫她拆頭髮上的亮片裝飾。
動作很輕。
“疼不疼?”林彥問。
“有點扯到頭皮了,你輕點嘛。”沈鹿嬌嗔。
我推門進去。
林彥的手頓了一下,隨即自然地收了回去。
“你怎麼來了?”他語氣很平靜,像在問一個不速之客,“不是說在宿舍複習嗎?”
“來看看你們的純器樂演出。”我看着他。
林彥皺了一下眉,理所當然地開口。
“主辦方臨時要求加人聲,說純器樂太乾了。鹿鹿剛好練過這首,就讓她頂上了。”
“我的歌,需要別人來頂上嗎?”
“溫以安,你別這麼敏感行不行?”林彥拉過一把椅子坐下,拿出手機回消息,“你人又不在,機票那麼貴,難道讓全場等空運一個主唱過來?”
沈鹿站起來,走到我身邊,拉住我的手。
“以安,你別生彥哥的氣,是我非要唱的。”她眨了眨眼,語氣誠懇,“這首歌太好聽了,我實在沒忍住。你不會介意我唱你的歌吧?”
我抽回手。
“我不介意你唱,我介意你們騙我。”
林彥啪地一聲放下手機,眼神冷了下來。
“騙你甚麼了?工作羣裏早就說了有變動,你自己不看消息怪誰?”
我拿出手機,點開那個只有三個人的微信羣。
最後一條消息,停留在沈鹿發的那張沒有我的海報上。
之後是長達一週的死寂。
我把屏幕轉過去,對着林彥。
“哪裏說了?”
林彥愣了一秒,眼底閃過一絲不自然,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公事公辦的表情。
“可能是周栩言在他們那個大羣裏說的,我記混了。多大點事,你至於追到後臺來興師問罪嗎?”
周栩言是後加進來的鍵盤手,他拉了一個沒有我的五人工作羣。
這件事我是上個月才知道的。
林彥當時的解釋是:“那個羣全是發排練視頻和譜子的,你又不在,拉你進去也是佔內存。”
沈鹿倒了一杯溫水遞給林彥,轉頭看着我。
“以安,其實彥哥本來想叫你的,是我說沒必要。你快考研了,爲了幾分鐘的演出折騰一趟不划算。我們都是爲了你好啊。”
爲了我好。
剝奪我的作品,抹S我的位置,最後還要掛上一塊爲了我好的牌坊。
我看着林彥喝了一口沈鹿遞過去的水。
“林彥,你也是這麼想的嗎?”
“鹿鹿說得對,現階段你的學業最重要。”他站起身,拿起沙發上的吉他包,“行了,既然來了,晚上一起喫個慶功宴。別拉着臉,讓別人看了笑話。”
他走到門口,回頭看了我一眼。
“走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