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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陳觀瀾戀愛三年,結婚四年。
不多不少,正好七年。
癢不癢我不知道,但的的確確是累了。
而我第一次發現不對勁,是在一次冷戰之後。
每次爭執,無論對錯,陳觀瀾從不哄我。
他會一言不發地關上書房門,留我一個人在空蕩蕩的客廳裏消化所有情緒。
等我哭夠了,冷靜了,主動去敲開那扇門,給他遞上臺階。
他纔會順勢攬住我,說幾句不痛不癢的「我錯了」。
而我,每一次都會心軟。
因爲我捨不得,捨不得我們年少時那點滾燙的初心。
但那一次,我沒有。
我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從天黑等到天亮,沒有哭,也沒有去敲門。
第二天早上,他拉開書房門,看到我,眉宇間掠過不耐。
他沒有道歉,反而帶着一絲諷刺的口吻說:
「你都是快三十歲的人了,能不能別像個小姑娘一樣,整天等着人哄?」
那一刻,我心裏某個地方,咯噔一下。
快三十歲的人了。
他以前從不會拿年齡說事。
他總說,在我面前,他永遠是那個十八歲的少年。
而我,也永遠是他捧在手心的小姑娘。
是甚麼讓他變了?
還是說,他遇到了一個更年輕、更聽話、更像「小姑娘」的女孩?
那個念頭像一顆毒種子,在我心裏迅速生根發芽。
我開始不動聲色地觀察他。
我告訴自己,只要是謊言,就總會有破綻。
果不其然。
我發現他最近有個新習慣。
剪完指甲後,會細細地打磨邊緣,直到光滑圓潤。
我問他爲甚麼,他只說是爲了談客戶籤合同時,形象更得體。
可我記得,從前他最煩這些瑣碎事,指甲剪得長短不一都毫不在意。
我還發現他的車,在市區有一條違章記錄。
就在他諷刺我年齡的那天下午。
違章原因是:主駕駛與副駕駛均未系安全帶。
罰單的照片拍得很模糊。
但能依稀辨認出,副駕駛上坐着一個長髮女人,側臉很年輕。
那個女人,我不認識。
但我幾乎是憑着女人的直覺,下意識就斷定,她絕不是甚麼普通客戶。
她就是陳觀瀾在外面的那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