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離婚三年,前夫遞給我一份協議,月薪兩萬,請我回去當住家保姆。

我簽了。

但我把“保姆”二字改成“合租室友”。

所有人都以爲我低頭是爲了錢,只有我知道,我要的是女兒的撫養權。

我一邊兢兢業業地照顧女兒,一邊默默記賬、攢錢,等着在法庭上絕地反擊。

可沒想到,我那個從不當家的前夫,竟然偷偷報了《親密關係溝通課程》,還手寫了一本厚厚的“學習筆記。”

最後一頁寫着:“我用了十年,才學會怎麼愛你。”

……

于飛坐在我對面,把一份協議推過來。

桌上寫着三個字:勞務合同。

我從頭看到尾,看到"甲方僱傭乙方擔任住家保姆一職"這句時,指甲掐了一下掌心。

住家保姆。

他給我開了個價。

月薪兩萬。

兩萬。

真不少。

我離婚兩年,租着六樓沒電梯的老破小,熬到凌晨兩點趕稿,一個月撐死掙四千。

他現在告訴我,回去給他做飯、帶孩子、收拾屋子,一個月給兩萬。

我抬頭看他。

他坐在咖啡廳的椅子上,脊背挺直,襯衫熨得筆挺,眼底有一圈烏青。

他說話的語氣還是那個樣。

公事公辦。高高在上。

像在談一筆他完全佔上風的生意。

"豆豆需要人照顧,別人我不放心。"他說,"你住回來,睡在書房,對外就說合租。工資按月結,每月兩萬。"

合租。

他說的。

我低頭看着那份協議,手指在"保姆"兩個字上停了很久。

心裏有一把火在燒。

但我忍住了。

因爲我想起豆豆。

上於三探視,她抱着我不肯撒手。幼兒園老師說她最近總在午睡時偷偷哭,問她怎麼了,她說"我想媽媽"。

我女兒在受罪。

我連把她接過來的條件都沒有,沒有穩定住所,沒有固定收入。離婚時于飛的律師一句話就讓我啞口無言:"溫女士,您目前沒有獨立撫養的能力。"

我閉上眼,把那把火壓下去。

再睜眼時,我已經是個冷靜的棋手了。

"行,"我說,"但我要改幾個字。"

我拿過筆,圈出"保姆",劃掉。

在旁邊寫上"合租室友"。

"我只負責孩子的事。你的衣服自己洗,你的飯自己管,你的區域自己收拾。"

我把協議推回去。

于飛愣住了。

他大概沒想到,當年那個在他面前唯唯諾諾、從不提要求的女人,會說出這種話。

他拿起協議看了很久,喉結動了動。

最後他說:"可以。"

我拿起筆,簽字。

簽完的那一刻,我心裏只有一個念頭:

兩萬一個月,一年二十四萬,五年一百二十萬。

我有固定住所,有收入流水,有完整的育兒記錄。

到時候法庭上,我看誰還說我沒有獨立撫養能力。

于飛以爲他在僱保姆。

他不知道,他請回來的,是將來要在法庭上和他搶女兒的人。

我站起來,拎起包,頭也不回地走了。

走到門口的時候,他說了一句:"你瘦了。"

我頓了一下。

沒有回頭。

繼續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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