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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不肯喫虧。
媽媽只給弟弟買蛋糕,我吵着要喫一半;
爸爸只給姐姐買手機,我鬧着要買新平板。
八歲那年,全家人外出旅遊,又一次忘了買我的票。
我跑到大馬路上藉手機報警,說被爸媽棄養了。
剛出發的爸媽被迫折返。
媽媽氣得丟出領養證明。
“陸亭安,你一個養子,還想讓我怎麼對你好?”
從那以後,我不敢爭了。
爲了留在這個家裏,我努力討好他們每一個人。
姐姐不想寫作業,我通宵幫她代筆抄書;
弟弟調皮闖禍,我跪在雪地裏替他求情;
爸媽上班辛苦,我就主動包攬所有的家務。
直到大伯母來家裏走親戚,卻悄悄拉着媽媽進房。
“弟妹,你怎麼教育孩子的?”
“你給養子三千生活費,卻只給親生兒子三百。”
“可亭安這孩子,怎麼一點都沒鬧騰?”
媽媽得意地悶笑。
“這還不簡單,騙親生兒子說他是收養的唄。”
“別說錢給少了,就算甚麼都不給,他都要對我感恩戴德。”
......
水果盤從手中滑落,摔在地上發出清脆的響聲。
房裏的對話戛然而止。
我彎腰去撿滾落的葡萄和橘子,手指卻在發抖。
媽媽的腳步聲靠近,門從裏面打開。
看到蹲在地上的我後,她的臉色變了一瞬,隨即恢復如常。
“陸亭安,看你笨手笨腳的!”
“掉地上的你自己喫吧,再洗一份端過來。”
語氣自然得像甚麼都沒發生過。
我抬頭看她,第一次仔細辨認她的五官。
我的眉眼很像她。
可因爲篤定自己是被收養的。
我從來都不敢往這方面想。
大伯母從她身後探出頭,看了我一眼,表情有些尷尬。
我沒追問,端好盤子走向客廳。
路過餐廳時,陸照言正翹着腿刷手機。
桌上擺滿了他買的各種高價手辦。
姐姐陸知意靠在沙發上打遊戲。
新買的外套隨手扔在椅背上。
而我穿的羽絨服,還是三年前大伯母看不下去給買的。
我回到廚房,重新洗了份水果。
至於那份掉在地上的,我沒喫。
趁着廚房沒人,我吃了顆荔枝。
原來新鮮的荔枝沒有一點酒精味。
也不會麻舌頭。
一顆接着一顆,彷彿這樣就可以彌補過去十四年喫的苦。
把水果端上桌後,弟弟陸照言皺眉。
“荔枝呢?媽不是讓你買了一斤嗎?”
“都掉地上了,沒有了。”
“真沒用!”
他嘟囔一句,繼續刷手機。
要是以前,我會立刻賠笑臉說對不起。
但今天,我只是看着他,沒說話。
他大概覺得不對勁,抬頭瞥了我一眼。
“你看甚麼?”
“沒甚麼。”
我轉身進了自己的房間。
靠在門板上,慢慢蹲下來。
從八歲到二十二歲,
整整十四年,我把自己活成了一個免費保姆。
等情緒平復後,我翻出了那張收養證明。
摺痕處已經泛黃,紙邊起了毛。
八歲那年媽媽摔在我臉上的那張紙,我一直留着。
因爲我怕萬一哪天他們不要我了。
至少這張紙能證明,我曾經有過一個家。
可現在,這張紙成了最大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