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每個月十五號,我都會準時把三千塊錢,打進一個陌生賬戶。
那是我給受害者的賠償金。
十歲那年,我貪玩推倒了鄰居家的哥哥,導致他雙腿殘疾。
爸媽爲了保我免受牢獄之災,傾家蕩產賠了五十萬。
從那以後,我在家裏成了一輩子的罪人。
哥哥看中我的保送名額,爸媽逼我讓給他,說這是我欠這個家的。
妹妹弄壞了別人的名錶,爸媽逼我背黑鍋,說我反正有案底不差這一次。
我唯唯諾諾,連大聲喘氣都不敢,拼命工作填補家裏的窟窿。
直到今天,我整理舊儲藏室,翻出了一盤舊錄像帶。
畫面裏,把鄰居推下樓的,明明是我的親哥哥。
門外傳來媽媽和哥哥的笑聲。
“媽,當年那催眠醫生真厲害,隨便暗示兩句,她就真以爲是自己推的人。”
“那當然,不給她植入個假記憶,她能這麼死心塌地給你當一輩子提款機?”
......
儲藏室的門被推開前,我把錄像帶塞進了舊棉被。
媽媽探進半個身子,催我找哥哥溫景川的高中畢業證。
“銀行的人還等着呢,你別磨蹭。”
我蹲在紙箱旁,沒有抬頭。
“他貸款,爲甚麼要我的收入證明?”
媽媽走進來翻動櫃子。
“景川剛換工作,流水不好看,你先給他做共同借款人。等錢批下來,名字就能去掉。”
哥哥站在走廊上接電話,開口便是讓對方放心,他妹妹不會拒絕。
這套話我聽了十六年。
他弄丟工作,我替他還信用卡。
妹妹溫曉雨想買車,我拿出攢了兩年的首付。
爸媽每次都提那段樓梯,說哥哥這些年替我擋過多少議論,我不能只顧自己。
可錄像裏,被他們護在身後的從來不是我。
我找到畢業證,沒把收入證明交出去。
“我不做共同借款人。”
哥哥掛斷電話,走到門邊。
“又不是讓你還錢,你擺甚麼臉色?”
“上一次你也這麼講,最後十二萬是誰還的?”
爸爸在客廳聽見爭執,用柺杖敲了兩下地板。
“南枝,出來。”
我走出去時,桌上已經擺好晚飯。
哥哥面前是一盤清蒸魚,妹妹旁邊放着剛送來的草莓蛋糕,我的位置上只有半碗中午剩下的湯。
爸爸指着身邊的椅子。
“一家人互相幫忙,你非要把賬算得這麼清?”
“我想留點錢讀在職研究生。”
媽媽把魚腹夾進哥哥碗裏。
“你都二十六了,讀書有甚麼用?景川這次升職,需要買輛體面的車。你先把機會讓給他嘛。”
妹妹挖了一勺蛋糕。
“姐,你有案底,就算讀了也進不了好單位,別浪費錢了。”
我摸到口袋裏的手機。
那份所謂的案底,我從來沒有親眼見過。
爸媽說未成年人檔案封存,不能隨便查詢,我便信了。
這些年填入職材料,我總在違法記錄一欄選擇是,再給人事寫長長的解釋。
我起身拿外套。
爸爸攔住我。
“飯還沒喫,去哪?”
“派出所。”
媽媽手裏的筷子碰到瓷碗。
“陳年舊事查它幹甚麼?你不是答應過不再給家裏惹麻煩嗎?”
哥哥拿起車鑰匙,提出陪我去,卻被爸爸叫住。
三個人輪流勸我,越勸,我越想知道那張從未見過的處分決定長甚麼樣。
戶籍窗口的工作人員查了兩遍。
“你沒有違法記錄,也沒有接受過行政處罰。”
我把身份證遞近一點。
“十歲那年,我推人下樓,家裏還賠過錢。”
工作人員看着電腦。
“民事賠償不等於案底。再說,你說的事情在系統裏沒有報案記錄。”
回家後,我重新進了儲藏室。
棉被下除了錄像帶,還有一隻貼着我名字的牛皮紙袋。
裏面裝着十幾張治療卡,每張都寫着同一句訓練內容。
承認推人,重複經過,建立責任認知。
最下面放着一枚紅色玻璃彈珠。
我記得出事當天,它一直攥在我手裏。
可錄像中的我抱着皮球,手裏根本沒有彈珠。
我捏着那顆硌手的小東西,第一次問自己。
我記住的那一天,究竟是誰替我編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