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律師沒有讓我立刻去報警。
他先問了我一個問題。
“你這些錢,當時怎麼轉的?”
我打開微信備份。
第一筆三萬元。
母親說程宇要交學費。
我回:
“先用,不夠再說。”
第二筆八萬元。
母親說自己住院。
我回:
“別省,治病要緊。”
最大的一筆三十萬。
我甚至說過:
“家裏的錢不用還。”
這些話全是真的。
我看得一句話都說不出。
律師把手機推回來。
“這就是麻煩。”
“如果只看轉賬,很多筆確實像自願支持。”
我指着那些贈與說明。
“可這些簽名不是我的。”
“能鑑定。”
“但就算部分材料是假的,也不等於所有錢都會自動變成借款。”
我第一次真正發慌。
錢的去向我查到了。
可找到去向,不等於能拿回來。
律師讓我先別攤牌。
要做的是查清:每次轉錢以前,母親到底說了甚麼。
如果那些緊急理由本身就是假的,性質纔會完全不同。
我回公司請了半天假。
電腦剛打開,郵箱跳出一封未讀郵件。
深圳一家上市公司第三次邀請我面試財務負責人。
獵頭半年前就聯繫過我。
第一次我拒絕,因爲母親說身體不好。
第二次我又拒絕,因爲程宇說創業失敗,家裏離不開我。
這一次,我盯着“深圳”兩個字,還是沒有點回復。
下班以後,我回到母親住的老房子。
沒有帶公證書。
也沒帶產權材料。
周玉芬正坐在桌邊給程宇燉排骨。
看見我回來,她先問:
“手術費能報多少?”
我說不知道。
她皺了皺眉。
又立刻換上笑臉。
“媽不是催你。”
“家裏最近緊。”
我坐下來。
故意像以前一樣問:
“我以前給家裏那些錢,等程宇有能力了,是不是慢慢還我一點?”
她手裏的勺子停了一下。
隨即笑了。
“你這孩子。”
“一家人談甚麼還?”
“你當時自己都說不用還的。”
我看着她。
“那如果我以後結婚也需要錢呢?”
她把一碗排骨端到我面前。
“你有本事。”
“以後還能掙。”
“你弟不一樣。”
這句話我以前聽過無數次。
今天卻像第一次聽清它的意思。
不是誇我。
是在給我定價。
能掙錢的人,就應該一直出錢。
我沒有繼續問。
喫飯時,周玉芬忽然拿出一箇舊文件袋。
“對了。”
“這些年你給家裏的錢,媽都替你記着。”
她把幾張紙壓在桌角。
“免得以後你婆家說咱們家佔你便宜。”
我低頭看去。
正是那種《自願贈與說明》。
她居然主動拿出來。
我隨手翻了兩張。
前面的簽名很像。
後面的越來越像直接從同一個簽名複製出來。
我抬頭。
母親還在笑。
“看吧。”
“媽從不佔你便宜。”
我也笑了一下。
“是啊。”
“您記得真清楚。”
那一晚,我第一次沒有把憤怒寫在臉上。
因爲我終於知道,如果現在掀桌,我只能得到一場爭吵。
我真正需要的,是弄清她這十年到底編過多少次“家裏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