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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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第三年,前夫把我五歲的兒子告上了法庭。

理由是:孩子名下有一套房,一筆存款,他不該再支付每月三千八的撫養費。

開庭那天,他穿着新西裝,帶着懷孕六個月的新妻子,對法官說:

“我不是不養孩子,我只是反對前妻借孩子吸我的血。”

我兒子坐在我旁邊,短腿夠不着地,手裏攥着一隻掉漆的小恐龍。

他聽了半天,問我:

“媽媽,我吸爸爸血了嗎?”

全場安靜。

前夫臉一陣紅一陣白,咬牙說孩子被我教壞了。

我沒吵。

我只把一疊資料遞上去。

第一頁,是他這三年給孩子買過的所有東西。

總計:二十九塊九。

第二頁,是那套房的產權來源。

第三頁,是他新妻子產檢那天,他親手簽過的一份文件。

我看着他,問:

“你確定要繼續告你兒子嗎?”

......

“被告許小滿,五歲,是吧?”

書記員唸到我兒子的名字時,我兒子正把小恐龍倒着放在桌上。

他抬頭,認真糾正:“阿姨,我還差兩個月才五歲。”

法庭裏有人沒憋住,咳了一聲。

我握住他的手。

前夫許嘉年坐在對面,臉色不太好看。

他旁邊的女人挺着肚子,穿一條米白裙,手搭在肚皮上,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個賴賬的。

法官翻了翻材料。

“原告許嘉年,你的訴求是變更撫養費支付標準,由每月三千八降爲五百。理由是孩子名下已有不動產及存款,且被告母親收入穩定。”

許嘉年馬上坐直。

“對。”

他清了清嗓子。

“我沒有不管孩子。可孩子現在過得比我還好,他有房,有錢,讀的幼兒園也不便宜。我現在重新組建家庭,妻子懷孕了,壓力很大。”

我沒說話。

小滿看着他。

許嘉年避開孩子的眼睛,繼續說:“我希望法院能公平一點。撫養孩子不是我一個人的事,陳棠也有責任。她不能把離婚當長期飯票。”

法官看向我。

“被告監護人,你怎麼答辯?”

我還沒開口,小滿先舉手。

法官愣了一下:“小朋友,你想說甚麼?”

小滿把小恐龍放正。

“叔叔,我沒有飯票。”

許嘉年的眉毛抽了一下。

他壓着聲音:“小滿,大人說話,小孩別插嘴。”

小滿縮了縮脖子,又看我。

我摸了摸他的頭:“沒事,你說。”

他又小聲問:“爸爸爲甚麼說我有房?我房間只有一個小牀。”

許嘉年的新妻子笑了一下。

“孩子還小,當然不知道。陳棠,你拿孩子當擋箭牌,挺沒意思的。”

我看向她。

“林小姐,今天是撫養費糾紛,你以甚麼身份評價?”

她臉一白。

許嘉年立刻接話:“她是我妻子,當然有資格知道我的經濟狀況。”

“那她知道你上個月買了塊表,八萬六嗎?”

他嘴脣動了動。

林蔚轉頭看他:“甚麼表?”

許嘉年瞪我:“陳棠,你別扯無關的。”

我把手機扣在桌上。

“我也想知道,孩子每月三千八撫養費是無關的,八萬六的表怎麼就有關了。”

法官敲了敲桌面:“雙方注意秩序。”

許嘉年坐回去,手指捏着文件邊。

“我今天不是來吵架的。我只是要求合理分擔。孩子名下那套房,是不是事實?存款三十萬,是不是事實?”

“是。”

他像抓住了甚麼。

“那就夠了。一個五歲孩子有這些財產,還要求我每月支付三千八,這不合理。”

我看着他,問:“你知道那套房是誰給的嗎?”

“你媽唄。”

“你知道那三十萬是誰存的嗎?”

“還能是誰?你們家。”

我笑了一聲。

小滿拽我的袖子:“媽媽,爸爸是不是不知道?”

許嘉年皺眉:“我不知道甚麼?”

我從包裏拿出第一份資料,放在桌上。

“法官,我申請提交證據。”

許嘉年的臉沉下來。

“陳棠,你又想耍甚麼花樣?”

我沒理他。

小滿把小恐龍抱進懷裏,聲音很輕,卻剛好能讓對面聽見。

“媽媽,他真的不知道我爲甚麼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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