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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姐姐開始挑嫁衣的料子。
我被叫去時,繡娘正將一匹紅緞抖開,鋪滿了半張桌子。
她撫着衣料,吩咐袖口多繡兩枝並蒂蓮。
「殿下喜歡這個。」
可明明是因爲我喜歡並蒂蓮,太子才說喜歡。
那年我畫壞了一枝荷花,他回信時在旁邊添了一朵,說兩枝纔好。
還說我眼光好,並蒂蓮最適合我。
畫那幅畫時,我已經與他通信四年。
十二歲那年,父親奉命給住在皇寺的太子送書。我跟着去,碰見他獨自坐在廊下。
他母妃新喪,卻不肯讓旁人看見自己脆弱的模樣。
我沒說話,遞了顆糖給他。
臨走,他問我叫甚麼。
我沒來得及說,就被父親匆匆叫去。
後來他多方打聽,才得知我是沈府的女兒。
此後他經常給我寫信。
但我那時被父親看管得嚴,不能私自遞信。
姐姐常隨繼母出門,肯替我轉交,我便只能託她寄送。
我在沈府從無尊嚴。
我如此,我的孃親也是。
幼時,父親將養在外頭的女人和姐姐接進府,要娘將姐姐記在自己名下。
娘不肯,父親便扇了她一巴掌。
那夜之後,我再沒見過她。
然後,繼母成功當上了沈家主母。
我的處境也越發艱難。
但我從未想過只是寄信能有甚麼閃失,直到如今我才明白。
姐姐替我寄了那麼多年的信,自然知道我與太子的來往,也知道他許諾春日娶我。
所以才藉着替我寄信,冒用了我的身份。
可到底七年的感情也不如他與姐姐的一面之緣。
我想,既然如此。
這樣移情別戀的人,也不值得我再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