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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席時,外面下起了雨。
林嶼撐開傘,先護着林念安上車。
媽媽坐進後排替她擦頭髮,爸爸則在前面催司機開暖氣。
我拉開另一側車門,裏面已經坐滿了。
林嶼皺眉看着我。
“你打個車不行嗎?”
“念安今天情緒不好,得有人陪着。”
從酒店到家四十分鐘。
我站在雨裏,看着那輛五座車載着我的一家人離開。
小時候腿上留下的傷一到雨天就疼。
那道傷是怎麼來的,他們現在大概也不記得了。
我打車回到家時,客廳裏堆滿了林念安的禮物。
媽媽正蹲在地上替她拆盒子。
看到我,她指了指廚房。
“念安晚上沒喫幾口,你給她熱點牛奶。”
我沒進廚房,徑直上了樓。
我的房間早就只剩下半間。
書櫃裏放着林念安的獎盃,衣櫃下面掛着她換季的衣服,連書桌抽屜都塞滿了她用不完的化妝品。
屬於我的東西,被擠進最上面一層。
兩本相冊,一隻舊兔子,還有一張泛黃的報紙。
報紙上,十二歲的我滿臉是血,卻牢牢護着身後的女孩。
標題寫着——
【勇敢女孩街頭攔車,救出被拐兒童。】
我把這些東西放進紙箱,手機響了。
同事發來消息:
【託運的行李已經收到,凌晨三點,我去機場接你。】
三個月前,我申請了西北分公司的長期駐派。
領導問我最少能待幾年。
我說,多久都可以。
身後傳來腳步聲。
媽媽推開門,看見紙箱,眉頭立刻擰起來。
“你又折騰甚麼?”
“收拾東西。”
“就因爲一個蛋糕?”
她像聽到了甚麼笑話。
“林昭,你小時候挺懂事的,怎麼越大越矯情?”
“念安受過刺激,今天對她意義不一樣,多照顧她一點怎麼了?”
我合上箱子。
“明天開始,你們自己照顧吧。”
媽媽愣了一下。
“甚麼意思?”
“我要走了。”
她盯着我看了兩秒,忽然嗤了一聲。
“離家出走?”
“你都多大了,還玩這一套?”
爸爸在樓下聽見動靜,揚聲問了一句。
媽媽沒好氣地回答:
“還能有甚麼,昭昭嫌我們沒給她過生日,要離家出走呢。”
樓下傳來林嶼的笑聲。
“讓她走。”
“最多三天,沒錢了自己就回來了。”
媽媽也沒再問我要去哪兒。
她只在臨走前提醒我:
“明早念安要去體檢,你別睡過頭。”
“她怕抽血,你得陪着。”
我看着她。
“讓林嶼陪。”
媽媽臉色沉下來。
“你哥明天上班。”
“你請半天假能有甚麼損失?”
樓下的林念安忽然小聲開口:
“媽,算了。”
“姐姐不願意,我一個人也可以。”
媽媽立刻心疼了。
她衝我丟下一句“真沒良心”,快步下樓哄人。
我低頭看着右腿那道疤。
當年縫二十七針的時候,我也怕。
可那天,沒有一個人問過我疼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