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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那年,第一任養母把我送回福利院。
她說我不夠黏人,怎麼養都養不親。
從那以後,我成了甩不掉的高需求寶寶。
養父母上廁所,我守門,他們睡覺,我攥衣角。
每隔十分鐘,我都要問一句:
“你還要我嗎?”
可我越黏,他們越快把我送走。
十八歲,親生父母終於找到了我。
我高興得一夜沒睡。
回家後,我每天抱媽媽八次,給爸爸發幾十條消息,還輪流蹲守三個哥哥的房門。
結果媽媽嫌熱,爸爸嫌煩,哥哥們連夜換了指紋鎖。
假千金江芊芊一哭,他們便認定我不是缺愛,而是在爭寵。
我認真想了一晚,終於明白。
既然這輩子的父母接不住我的高需求,那我就不爲難他們了。
直接去下輩子,找一對喜歡黏人寶寶的父母。
從此,我開始期待死亡。
哮喘發作時,我把急救藥藏進牀底。
過馬路時,我專挑剎車聲最大的地方走。
可惜每次剛看見奈何橋,就被人救了回來。
直到江芊芊再次哭訴我爭寵,大哥把哮喘發作的我鎖進雜物間。
“甚麼時候戒掉黏人的毛病,甚麼時候放你出來!”
我立刻抱着被子躺好。
這哪裏是懲罰?
分明是送我去新家的專車。
門外,全家正圍着江芊芊哄。
我在越來越稀薄的空氣裏,期待地閉上眼。
......
再次醒來時,我沒看到新爸媽。
只看到保姆張姨那張嚇白的臉。
她原本來雜物間拿摺疊椅,一開門,我正抱着被子縮在牆角,嘴脣發紫,手裏還攥着一張紙。
上面是我給下輩子父母列的要求。
能抱我。
能回消息。
上廁所允許我在門口蹲着。
最後一條還特意加粗:
不要中途退養。
救護車趕來時,全家終於想起我還被關着。
大哥江嶼跟到醫院,第一句話卻是:
“你就不能敲門嗎?”
我戴着氧氣面罩,老實回答:
“敲了,你們不就來救我了嗎?”
江嶼噎了一下,臉色更難看。
“所以你真想死?”
“嗯。”
“江滿滿,你演上癮了是吧?”
二哥江澈抱着胳膊冷笑。
“剛回家一個月,就又是藏藥又是尋死,不就是想逼爸媽把芊芊送走嗎?”
江芊芊眼淚一下掉了下來。
“姐姐,你要是真討厭我,我可以搬出去。”
“你別拿自己的命嚇爸媽。”
媽媽許嵐立刻把她摟進懷裏。
“胡說甚麼?這裏就是你的家,誰也不能趕你走。”
她安慰完江芊芊,才走到我的病牀邊。
“滿滿,媽媽知道你缺愛,可你不能這麼自私。”
“全家都圍着你轉,芊芊怎麼辦?”
我算了一下。
爸爸陪我說話,最多三分鐘。
媽媽抱我,平均十二秒。
三個哥哥加起來回過我四條消息,其中兩條是“滾”,一條是“別煩”,還有一條是系統自動回覆。
確實圍得挺緊。
出院那天,爸爸讓管家貼出一張《江滿滿獨立訓練表》。
每天最多抱家人一次。
最多發三條消息。
不許蹲守房門。
不許半夜找媽媽。
堅持七天,全家就陪我過一次生日。
爸爸指着表格警告我:
“你再用死逼人,這個家就真容不下你了。”
我趕緊點頭。
他們誤會了。
我已經不想擠進這個家了。
我只是想看看,七天之內,我能不能順利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