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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頭的警察問道。
我立刻舉起手。
“警察同志,是我。我價值十五萬的金項鍊在這裏遺失了。”
警察環視了一圈包間,眉頭微皺。
“十五萬不是小數目,具體怎麼丟的?”
我媽立刻迎了上去,滿臉堆笑。
“哎喲警察同志,誤會,都是誤會。”
“小孩子不懂事,跟家裏人鬧脾氣瞎報的警。”
“哪有甚麼十五萬的項鍊被偷啊。”
警察臉色一沉,語氣嚴厲起來。
“報假警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到底丟沒丟東西?”
我媽縮了縮脖子,趕緊回頭瞪我。
“招娣,你快跟警察同志解釋清楚啊!”
我迎上警察的目光,語氣平靜。
“警察同志,我沒報假警。”
“我媽剛纔當着所有親戚的面,親口說昨天花十五萬給我買了一百克的金項鍊。”
“但我身上根本沒有這條項鍊。”
“所以我懷疑,項鍊被人偷了。”
警察轉頭看向我媽。
“你確實買了十五萬的金項鍊給她?”
我媽臉色一僵,眼神開始閃躲。
姑媽見狀,立刻跳出來幫腔。
“買了!我們都聽見她說了!”
“就是這死丫頭自己藏起來了,在這賊喊捉賊!”
警察拿出記錄本,看着我媽。
“這位女生,既然你說買了,那就請出示購買憑證吧。”
“憑證就憑證!你以爲我拿不出來?”
我媽大喊一聲。
她的臉,因爲心虛和憤怒微微扭曲。
她伸手在隨身的皮包裏一通亂翻。
親戚們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她身上,包間裏安靜的能聽見翻找塑料袋的聲音。
我看着她的表演。
十五萬的金項鍊,她連十五塊錢的排骨都捨不得買給我喫,去哪弄憑證?
過了足足一分鐘,她抽出一張紙條,拍在桌子上。
“警察同志,你看!這是不是發票!”
她仰起頭。
帶頭的警察走上前,拿起那張紙條仔細看了看。
那是一張金店的機打小票。
上面清晰的印着古法黃金項鍊,克重102.5克,實付金額153750元。
購買日期,正是昨天。
我愣住了。
這不可能。
她每個月就靠我打工那點錢補貼家用,上哪去弄十五萬?
姑媽湊過去看了一眼,頓時跳了起來。
“看到了吧!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劉翠芳對你掏心掏肺,你個沒良心的東西居然想訛她!”
她轉頭看向警察,唾沫星子亂飛。
“警察同志,這丫頭就是個撒謊精。”
“她肯定把項鍊藏起來了,想再訛我們一筆。”
“你們趕緊把她抓起來!”
親戚們也跟着起鬨,看向我的眼神充滿了鄙夷。
“真是養了個白眼狼,連親媽都坑。”
“這種人就該進去蹲幾天,長長記性。”
我媽適時的擠出兩滴眼淚,拉住警察的袖子。
“警察同志,這孩子從小就不服管教。”
“我寧願自己喫糠咽菜,也要給她留個體面。”
“誰知道她竟然幹出這種事,我這心啊,真是拔涼拔涼的。”
她捂着胸口,一副隨時要暈倒的模樣。
警察微微皺眉,將小票遞給我。
“這是你母親提供的購買憑證,你有甚麼要解釋的嗎?”
我接過小票仔細看了看。
紙張是真的,字跡也是真的,甚至連上面的防僞鋼印都在。
但我絕不相信,她會把這筆錢花在我身上。
我抬起頭,直視着我媽那雙閃爍的眼睛。
“這張票是真的,但項鍊在哪?”
“你既然說送給我了,總得有個交接過程吧。”
“是在場哪位親戚親眼看到你把項鍊戴在我脖子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