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我丈夫在我這兒,提前死了兩年。

說得再準一點:從他說要去東南亞那天起,他就把自己從我的日子裏一樣一樣地抽走了。

先是人,然後是電話,然後是晚安,最後連“回來”這兩個字都不提了。

剩下一個名字,佔着一個位置。

七年前的七月,我們領的證。

那年他母親病着,是肝上的毛病,住院住了三個月。

她拉着我的手說,晚晚,你們把證領了吧,趁着人還在,我心裏踏實。

我說好。

我們請了半天假,去民政局。

那天很熱,他穿了一件短袖的白襯衫,汗把後背洇溼了一大片。

拍照的時候,攝影師讓他笑一笑,他偏過頭問我:“我這樣笑,行不行?”

我說行。

現在那張照片還貼在紅本子上,他笑得比今天在臺上還真。

婚禮說好要辦的。

他說等手上這個項目結了,就辦。

後來項目一個接一個。

他母親沒等到。

第三年秋天,我媽做大手術。

第四年,我升了區域負責人。

第五年,他說公司要派他去東南亞。

婚禮就一直沒辦。

我媽問過三次。

第三次她躺在沙發上,看着天花板說:“你要是覺得不辦也行,那就行。”

我說:“媽,形式而已。”

我第一次替別人圓場面,就是從這一句話開始的。

後來這七年,我替他圓的場面,一桌一桌,一場一場。

他媽走的時候,他人在外國,是他堂哥端的水。

我在靈堂裏替他守了兩夜,跟每一個來吊的人說,他在國外,趕不回來。

那時候我信。

三年前秋天,我媽做手術。

心臟,搭橋。

手術排在早上第一臺,推進去的時候是八點二十。

我在走廊上坐到凌晨三點。

中途護士出來叫了四次“季晚家屬”,我站起來四次。

第三次我簽字的時候,手抖得寫不成字。

那天晚上我給他打電話。

他在“東南亞”,說時差兩個小時,打不通。

後來他回我一條信息:在開會,晚點。

十一點的時候,我舉起手機,對着手術室門口那盞紅燈拍了一張照片,發給他。

那盞燈是紅的,亮得刺眼。

我拍了三張,挑了最清楚的一張。

他沒有回。

第二天早上七點二十,他發來一句:“乖乖,辛苦了。”

我回了一個“嗯”。

現在想,我那時候回的那一個“嗯”,大概就是我自己按下去的那個開關。

我從來沒有查過他。

我不是不會。

我是覺得,一個人要是想去查另一個人,總是查得出來的——手機、賬單、定位,這年頭,想查一個人太容易了。

我不想做那種人。

真正出問題,是上週。

辦房貸,銀行要結婚證複印件。

我搬了把塑料凳,站上去夠書櫃最底下一格。

紅本子找到了,一起被翻出來的,還有一個牛皮紙信封。

信封裏是他的護照。

我坐在書桌前的椅子上,翻了兩頁。

最後一枚出入境章,日期是兩年前的七月十四日。

再往後翻,是空的。

一頁都沒有。

後面幾頁甚至還是新的,紙邊發脆,一按就留下一個很淺的印子。

兩年零兩個月,這本護照去過的地方,和它現在待着的那隻抽屜一模一樣——都是我們家三樓的書房,第三個抽屜,右邊那一格。

我把護照放回信封,又把信封放回原處。

然後就那麼坐着,坐到窗簾透進天光。

然後,很多小事一起想起來了。

他視頻的背景,永遠是一間酒店房間,牆上掛着一幅畫,永遠同一幅,一片模糊的海。

他每次視頻都坐在同一個位置,連臺燈的角度都不變。

他帶回來的“當地特產”,包裝上貼着中文的免稅店標籤。

我給他寄過兩次東西。

那兩張快遞單我留着,因爲運費要拿去報銷。

我那時候還覺得,那兩張單子是我這輩子做過最聰明的事——省了四十塊錢。

我上樓,把它們從抽屜裏找出來。

單子沒扔。我一直有個習慣,報銷的票都會夾在一個牛皮紙夾裏,標上月份。

兩張單子,兩個單號,兩個代收點編號。

我打開手機,一個一個地查。

簽收地:本市,城西,興華路 47 號。

那天晚上我沒給他打電話。我洗了衣服,晾上,把廚房擦了一遍,然後躺下睡了。

睡得很沉。

這是我這兩年睡得最沉的一夜——因爲我終於不用再替他編了。

然後我過了很輕鬆的一週。

直到今天,一切都有了答案。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字號變小 字號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