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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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滬上名媛圈的標杆。

三月巴黎看秀,五月沙田賽馬,十月飛勃艮第,親手剪下當季第一串黑皮諾。

蘇富比的槌子,向來要等我的裙襬落定才肯敲。

沈家太子爺沈興嶼天生不會低頭,卻把這輩子所有的破例,都只給了我一人。

我隨口嫌一句外灘的燈晃眼,沈氏三棟樓的霓虹便爲我熄了一整夜;

他的董事會可以等,百億的合同可以等,唯獨我的電話,從沒響過第二聲。

直到一個雨夜,他的車濺溼了一個穿着大號高跟鞋的灰姑娘。

她懷裏護着打工送的奶茶,抬眼時睫毛墜着雨珠,倔得恰到好處:

“不用賠,我不要有錢人的錢。”

後來,她出現在他的球場、他常去的舊書店、他捐建的美術館。

每次都剛好落難,每次都剛好拒絕。

他說她乾淨,像一張沒落過筆的宣紙。

爲了陪她看一場學生畫展,他缺席了我的生日晚宴。

滿堂賓客舉着香檳交換眼色,就等我這個“惡毒女配”當場發瘋,撕了那張宣紙。

我只是把腕上戴膩了的帕帕拉恰褪給身旁的侍應,換上一枚鴿血紅,對着水晶燈,看它燒出一簇冷焰。

灰姑娘的童話我也讀過,人家是水晶鞋剛好合腳,

她倒好,鞋大了兩碼,崴着腳也要往豪門裏衝。

小姑娘,學我可以,

學到我的人面前,就該我來收學費了。

......

十一點四十,宴會廳的門被推開。

沈興嶼來了,西裝肩頭還洇着雨,身側跟着葉初。

我的目光先落在她腳上。

一雙緞面紅底高跟鞋,鞋頭綴着一粒碎鑽扣。

巴黎老作坊照我的腳模手縫的,統共三雙,其中一雙就放在沈興嶼公寓的衣帽間。

此刻它套在葉初腳上,後跟空出兩指寬,塞着一團紙巾,她每走一步,鞋跟都在打顫。

“畫展散場下了雨,她的鞋泡壞了,順路回公寓拿了一雙。”

沈興嶼說得輕描淡寫,像在解釋一把借出去的傘。

我笑了笑:“那鞋認腳,別人穿着,怕是站不穩。”

葉初臉色一白,彎腰就要脫。

沈興嶼按住她的肩:“穿着。不用看誰的臉色。”

葉初端起一杯香檳,三指託着杯腳,小指微微翹起。

她低頭時,把一縷碎髮別到左耳後,再慢慢抬眼。

這些小動作,我做了二十多年,從沒想過會在別人身上看見。

“謝謝大家的包容,美好的東西,都該被溫柔地對待。”

我差點笑出聲。

這句話,是我三年前一篇雜誌專訪的結尾,一字不差。

身旁的陳太太用扇子掩住半張臉,朝我遞來一個眼神。

戲纔開場,拆臺太早,學費就收不足了。

零點將近,侍應推來九層的翻糖蛋糕。

七年來,每到這一刻,沈興嶼都會站在我身後,握着我的手切下第一刀。

我剛拿起銀刀,葉初忽然紅了眼眶。

“其實今天......也是我的生日。”

她攥着裙角,聲音細得發顫。

“從小到大,我還沒喫過一塊像樣的蛋糕。”

沈興嶼看着她,喉結滾了滾。

下一秒,他伸手來拿我手裏的刀。

我沒鬆手:“沈興嶼,今天是我的生日。”

他俯身貼近我耳邊,嗓音壓得極低:“你每年都過,她就這一次。別讓我難做。”

指尖一空。

那把刀,到了葉初手裏。

鐘聲敲響第一下,他握着她的手,切開了我的蛋糕。

攝影師舉着相機喊:“沈總,看這邊!”

他回過頭,看的卻是我。

“往旁邊站站,擋着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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