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攢不齊的首付
我和宋瑾舟在一起五年。 從二十二歲到二十七歲,我陪他喫過掛麪配老乾媽,住過地下室,連一束花都不敢讓他破費。 因爲他說,等存夠首付就結婚。 我信了。 每年快到目標時,總有意外—— 他表舅出車禍要賠錢; 他媽查出糖尿病要住院; 他發小創業失敗要週轉。 我把工資卡交給他管,從不問去向。 直到我二十七歲生日這天,我提前下班想給他驚喜,卻在他公司樓下聽到他和兄弟打電話: “等思妍結婚就好了。我總得看着她穿上婚紗,才能徹底死心。” “鍾漓?她好哄得很。” “她跟了我五年,還能跑了不成?” “給思妍的婚戒我都買好了,十五萬,還送了條鑽石項鍊的贈品,正好今天給鍾漓做生日禮物,哄哄她。” 我安靜地轉身。 我爸說得對,一個男人讓你等五年,不是買不起房,是沒想過要給你一個家。 我不會再等第六年了。
假恩焚舊約
試穿婚紗那天,未婚夫帶來了兩雙鞋,讓他的救命恩人先挑。 一雙是鑲滿碎鑽的高定水晶鞋。 另一雙是路邊攤打折的平價帆布鞋。 我頭一次搶先拿過水晶鞋。 “這是我的婚禮,我想穿這一雙。” 宋瑾舟卻一把奪過我手裏的鞋。 “小雅一直想要一雙水晶鞋,你平時不愛穿高跟鞋,這帆布鞋適合你。” 我沒說話,只是覺得腳底發涼。 和宋瑾舟竹馬二十年,自從四年前,許文雅救過他之後,報恩就永遠排在他愛我前面。 寒冬降溫,他把羽絨服披在恩人身上。 轉身遞給我一件薄款毛衣。 結婚登記那天,他也因爲恩人一句害怕打雷。 丟下我,去陪她。 在宋瑾舟的世界裏,他可以用我的一切去填補恩人的委屈。 我看着那雙廉價的帆布鞋,緩緩脫下婚紗。 “鞋和未婚夫都給她吧,我不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