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用我供他念的法律,把我告上了法庭
爸媽走的那年,我十九歲,弟弟七歲。 我把大學錄取通知書壓在箱底,進了電子廠。 流水線上站了四年,腰椎落下了病根,到現在都沒治。 弟弟上初中,我去工地扛過鋼筋。 弟弟上高中,我在超市理貨,一站十二個小時。 弟弟考上大學那天,我蹲在出租屋的地上哭了一整夜。 不是傷心,是覺得他終於有出路了。 他念法學院那四年,我每月雷打不動往他卡里打三千。 自己喫兩塊錢一袋的掛麪,就着白開水。 他研究生畢業典禮上穿了一套筆挺的西裝,站在臺上致辭。 我坐在最後一排,手心都拍紅了。 我以爲這輩子喫的所有苦,到這兒就全值了。 直到三個月後的傍晚,快遞員把一個信封扔在我出租屋門口。 不是感謝信,是法院傳票。 原告那一欄,寫着我弟弟——林遠舟。 他要我把爸媽留下的那套老房子的拆遷補償款,一百六十萬,全部讓給他。 理由是我在房子裏白住了十九年,佔夠了便宜。 他還說,撫養他是法定監護人的義務,不是恩情。 法律面前,不談感情。 他用我供他念的法律,把刀尖抵在了我的胸口上。
他們的愛,總是予我太晚
高考出分那天,爸媽給每個人都換了最新款電腦,唯獨我沒有。 我去問,媽媽頭也沒抬: “你姐要寫論文,你弟要上網課。” “你填志願就十分鐘的事,到時候讓他們給你用。” 我沒再爭辯,總想着再懂事些,總能換來一句認可。 填報截止前一小時,看着姐姐弟弟反鎖的門,我急得發抖。 敲姐姐的門,她正用新電腦跟男友雙排。 敲弟弟的門,他戴着降噪耳機看球賽。 媽媽窩在沙發看電視,不耐煩地揮手: “等一下嘛,你姐這局馬上打完了,你別總是這麼急躁。” 我給爸爸打電話,他正在給弟弟挑機械鍵盤。 “等你弟看完球賽再填呢?” 我沒辦法。 冒着大暴雨跑了兩公里,踩着最後一分鐘,在網吧按下了提交鍵。 渾身溼透地回到家,客廳裏姐弟倆正看着電視笑作一團。 媽媽端着晚飯上桌,瞥了我一眼: “一身泥,趕緊把地拖了。” 沒人問我去哪了,沒人問我志願填沒填完。 那天夜裏,我拖出了牀底的行李箱。 門外歡聲笑語暖融融的,像一堵密不透風的牆。 沒人知道,我填的大學,離家三千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