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意耗盡再難回頭
我收到離婚協議的那天,是我們結婚三週年紀念日。 發件人是我自己。 三年後的我,用一個我從沒見過的郵箱,把協議發到了我現在用的手機上。 只有一行備註:"簽了,別問爲甚麼,相信我。" 我當時笑出了聲,以爲是哪個朋友整的笑話。 然後我打開了附件。 協議裏財產分割那一欄,三年後的我甚麼都沒要。 房子、存款、公司股份——全部放棄。 只要一樣東西:一份還沒蓋章的專利轉讓文件。 我盯着那份文件看了很久。 那個專利,是我讀研時最重要的成果,後來以我的名義掛在了他公司名下。 他說,放他那裏更安全。 我信了。 我打電話給三年後的自己,沒人接。 我發消息,石沉大海。 我問沈則:"我們三年後會離婚嗎?" 他把我攬進懷裏,親了親我的額頭。 "傻瓜,想甚麼呢。" 我靠在他肩上,手機屏幕上那份協議還沒有關掉。 我不知道三年後發生了甚麼。 我只知道,未來的我,一定是被逼到了某個角落,纔會用這種方式,把這把刀遞到現在的我手裏。 那個專利,我要拿回來了。
可你並不在我的畫上
假面舞會上,我的手被男朋友沈則猛地甩開。 重度臉盲的我,驚恐地看着人潮糊成可怕的色塊。 我哭喊沈則的名字,卻只換來推搡咒罵, 直到狼狽撞翻香檳塔,在滿身酒水與鬨笑中跌坐在地。 二樓露臺上,青梅孟柔靠在沈則懷裏嬌笑: “看吧,扔進人堆裏,求生欲絕對能逼出認人的直覺。” 沈則攬着她的腰,語氣縱容:“還是你懂,總不能婚後連老公都認錯。” 原來如此。 就像高中時讓小混混穿上他的外套將我堵在暗巷,美其名曰“訓練輪廓辨識”; 就像大學時僱陌生男人在酒吧冒充他從背後抱我,笑稱“培養危機意識”; 就像此刻將我丟進羣魔亂舞的假面人潮,說是“激發認人潛能”。 他們戴着情侶面具般配得刺眼。 卻不知我通過聲音認出了他們,也看清了沈則在外套下,偷偷扣住孟柔十指的手。 我看着自己狼狽的樣子,突然覺得有些累了。 我確實認不清他們。 不過認不清人沒關係,認清了心就好。